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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1年12月29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苏州市土地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