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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泰政发〔2014〕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加强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着力破解制约工业企业发展的瓶颈,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稳增长的政策措施,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紧紧围绕工业发展“万亿三年”计划奋斗目标,强化要素保障,构建经济运行新机制,维护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态势。确保到2016年,全市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万亿元,利税、利润同步增长,对财税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工业总体结构明显改善,产业层次显著提升。


二、加强资金保障,着力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

(一)加强银企对接合作。构建银企合作新渠道,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政企对接,针对重点优势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组织专题银企对接活动。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搞好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尤其是提高对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满足企业信贷需求;加大对小微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化解小额信贷中抵押担保不足问题。(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市中小企业办)

(二)创新企业融资方式。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业务,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用好用足保险业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投向我市重点项目和优势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三)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金融业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作用,摸清企业底数,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努力化解企业资金链紧张问题。加大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其渡过难关;对暂时停产以及面临严重困难但产品还有一定市场的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债务债权转移、资产重组、吸收合并以及盘活存量资产、委托经营等方式,帮助其尽快恢复经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

(四)设立“过桥还贷资金”。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要设立“过桥还贷资金”,作为信用担保的补充,为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接力资金支持。要建立健全“过桥还贷资金”市场化运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扩大“过桥还贷资金”规模,简化相关手续,提高“过桥还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

(五)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公安部门要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个别民间借贷债权人“哄抢”企业资产以及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骗贷、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金融秩序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泰安银监分局、市公安局)

(六)组建大型担保公司。以泰安弘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基础,吸收各县(市、区)国有、非国有法人资本共同增资扩股,组建国有控股股份制担保公司,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公司先期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随着业务开展逐步追加到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三、强化能源供应,确保工业企业生产需求

(一)加强电力保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节能节电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电力使用效能。严格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企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加大对工业企业用电报装支持力度,实施电力报装直通工程,对重点工业企业项目用电报装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和项目责任制;企业新上项目电力报装的(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等8类高耗能行业除外),实施报装办理“串改并”,同步推进工程接电。对信誉好但目前生产经营困难、流动资金短缺的工业企业,经供电部门同意,可减少月收费次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泰安供电公司)

(二)保障成品油天然气市场供应。驻泰石油、石化企业要加强资源统筹,搞好产销衔接调运,优化管网运行,确保油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管道等油气产销储运设施平稳运行;要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优化用气结构,科学调用储气资源,对重点地区和资源供应薄弱地区予以重点保障,确保居民生活、公共设施等领域的用气安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石油泰安分公司、泰山石油公司)

(三)加强物流运输保障。开通电煤等资源运输“绿色通道”, 提高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效率。积极争取铁路部门的支持,确保铁路运输渠道畅通。用足用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规范物流收费,减轻物流税收负担,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降低工业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炭局)


四、强化人力资源保障,积蓄工业企业发展后劲

(一)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泰发〔2014〕9号)文件精神,加强企业家培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搭建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着力打造职业化企业家队伍。(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困难。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现有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利用信息网络,免费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建立健全企业用工联络员制度,构建用工企业与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职工素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大营销力度,着力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走出去,主动参加各类经贸交易展会,对参加国内外各类交易会、博览会等的企业,按其实际交纳的展位费给予一定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活动,拓宽产品营销渠道。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企业开拓东盟、中东欧、非洲、南美等国外市场。引导企业发展网络营销模式,利用“好品山东”等服务平台,大力开展网络营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二)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放宽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我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创新与金融机构合作方式,探索构建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的企业融资平台,为我市企业融资开辟新渠道,降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金融办、泰安银监分局)

(三)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巡查、抽查等手段,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等行为,坚决遏制劣质产品在我市范围内流通、营销,大力净化规范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六、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加强要素保障,搞好工业经济运行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创新组织经济运行手段,充分利用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市场不确定因素。市政府将定期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督促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影响大的重点企业要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努力化解金融风险等危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专题调研和宣传报道。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省内外地市的联系,及时捕捉相关信息,了解全国、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形势;要深入县(市、区)和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经济运行态势,提出针对性措施,为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我市新出台的有关政策,报道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狠抓要素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7日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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