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02-13 苏地税发〔1997〕3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苏地税规[2010]2号)规定,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1]10号)规定,全文废止
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
国税函〔1997〕00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
建筑安装指导劳务,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
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