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五指山市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府规〔2019〕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五指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五府规〔2023〕11号)规定,继续保留但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五指山市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五指山市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2.五指山市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