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8〕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6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意见 》 (
皖政办〔2014〕18号)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中“简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等工作流程”内容。
二、将“(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中“整合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省份建设以及‘两化’融合等财政专项资金”修改为“整合省相关产业财政专项资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