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发票监制章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文件目录的通知(截至2021年6月30日)》规定,现行有效附件2
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票种
一、统一印制的发票
1.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五联241mm×177.8mm)。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六联241mm×177.8mm)。
3.宁波通用机打发票(四联210mm×297mm)。
4.宁波通用机打发票(三联210mm×139.7mm)。
5.宁波通用机打发票(三联190mm×101.6mm)。
6.宁波通用机打发票(一联卷式44mm×127mm)。
7.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1元175mm×77mm)。
8.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2元175mm×77mm)。
9.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5元175mm×77mm)。
10.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10元175mm×77mm)。
11.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20元175mm×77mm)。
12.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50元175mm×77mm)。
13.宁波通用定额发票(并列二联100元175mm×77mm)。
二、冠名普通发票
各种印有企业名称的冠名普通发票,如门票、公路客票等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