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2.绍兴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绍兴市生活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
总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一、源头减量专项行动 |
2018年全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2.5%以下;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 |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 |
2018年,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重点对农副产品、食品、礼品、快递、外卖、穿戴消费品等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限塑令”,开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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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年,开展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蔬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城试点。 |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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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餐饮食品单位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要求餐饮经营者提示、指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倡导光盘行动。2018年至2022年,每年全市创建文明餐饮示范点20个。 |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旅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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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8年,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强制分类覆盖面达到100%,全市城区社会组织、公共场所和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覆盖面达到80%;到2020年,全市城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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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创建,2018年各完成25个以上,到2020年各完成80个以上,到2022年各完成150个以上;2020年完成1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县(市)创建。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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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实行“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2018年全市10条商业街区、10个小区实施“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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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8 |
二、回收利用专项行动 |
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18年达到30%以上、2020年达到45%以上、2022年达到60%以上。 |
市商务局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9 |
推进再生资源行业信息化管理,培育或引进一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018年培育回收骨干企业8家、到2020年培育16家、到2022年培育20家。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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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8年,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强制回收制度,根据全省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结合我市实际作进一步细化完善。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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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8到2020年,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制定医疗垃圾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 |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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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18到2020年,探索快递送货包装物回收方式,提高快递包装回收量,开展快递包装回收试点。 |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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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8年,开展废弃农膜等专业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处理体系。 |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
14 |
加强对有害垃圾的处理,减少有害垃圾产生,实现有害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综合执法局、市供销总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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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三、制度创制专项行动 |
2018年,根据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考核评价办法以及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细化的具体标准。 |
市建设局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16 |
2018年,根据全省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管理办法以及商品过度包装认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细化的具体标准。 |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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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18年,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强制回收处置体系。 |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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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四、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
到2020年,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对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生态化改造和修复,完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 |
市建设局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19 |
2018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225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能力500吨/日;到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510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能力850吨/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能力750吨/日。配套建设农村厨余(可烂)垃圾处置站。 |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集团、市环卫集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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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五、文明风尚专项行动 |
2018年,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行动计划,编制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海报,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加强宣传。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文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21 |
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和各类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和培训内容。 |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
22 |
2018到2022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系列活动;各区、县(市)及市直开发区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不少于2支,每年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开展“最美家庭、最美社区、最美学校”等示范引领活动。 |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旅委、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
附件2
绍兴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区、县(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建设内容 |
1 |
大坞岙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扩建项目 |
越城区政府 |
市环卫集团 |
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 |
处理能力8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厂 |
2 |
城南生活垃圾中转站 |
越城区政府 |
市环卫集团 |
2019年9月建成投运 |
处置能力600吨/日生活垃圾中转站 |
3 |
高新区生活垃圾中转站 |
越城区政府 |
市环卫集团 |
2018年6月建成投运 |
处置能力300吨/日生活垃圾中转站 |
4 |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 |
柯桥区政府 |
市环卫集团 |
2018年6月全面投入试运行 |
处置能力225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
5 |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餐厨垃圾处置厂 |
柯桥区政府 |
市环卫集团 |
2018年6月餐饮垃圾处理生产线建成投运,2018年12月厨余垃圾处理生产线建成投运;2020年底50吨/日的处置规模完成扩建投运 |
处置能力40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建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置规模 |
6 |
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原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
柯桥区政府 |
市水务集团 |
迁建项目在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过渡期改造项目工期:2018年1月—2018年12月 |
处置能力1500吨/日生活垃圾、500吨/日特色产业垃圾、2000吨/日市政污泥的垃圾污泥焚烧厂。过渡期改造项目:对现有设备进行提标改造,过渡期间保留8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 |
7 |
杭州湾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
上虞区政府 |
上虞区建设局 |
2018年10月底建成投运 |
处理能力4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建工程 |
8 |
诸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 |
诸暨市政府 |
诸暨市建设局 |
2020年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 |
处置能力350吨/日焚烧厂 |
9 |
诸暨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中心(含餐厨) |
诸暨市政府 |
诸暨市建设局 |
2019年10月底前建成投运 |
处置能力750吨/日综合处理与资源利用中心项目,其中餐厨垃圾处置能力为300吨/日 |
10 |
嵊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改建工程项目 |
嵊州市政府 |
嵊州市建设局 |
2018年9月底建成投入试运行 |
处置能力400吨/日渗滤液处理设施改建工程 |
11 |
嵊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嵊州市政府 |
嵊州市建设局 |
2019年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 |
处置能力8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12 |
嵊州市餐厨垃圾处置厂 |
嵊州市政府 |
嵊州市建设局 |
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 |
处置能力5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 |
13 |
新昌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新昌县政府 |
新昌县建设局 |
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 |
处置能力5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
14 |
新昌县餐厨垃圾处置厂 |
新昌县政府 |
新昌县建设局 |
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 |
处置能力50吨/日餐厨垃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