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充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市科发〔2023〕4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121号》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10日市科技局印发的《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市科[2018]37号)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南充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驻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保障南充市科技计划组织实施,规范南充市科技计划管理,我局制定了《南充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