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市残工委《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市残工委《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京残工委[2016]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08-22

各区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已印发执行,《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 ( 京政发[2006]18号废止执行。经研究,决定市政府残工委《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意见》(京残工委[2006]27号)即行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日期:2016-08-22 有效范围: 北京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