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有关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有关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1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4〕23号)规定,继续有效。


秀洲区、海盐县、海宁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发改交运〔2007〕3522号)同意,并被浙江省和嘉兴市政府列为今年确保动工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为加快工程项目征迁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征求有关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有关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有关意见

(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八年九月八日)

嘉兴至绍兴跨江通道工程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纵2”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常熟至台州并行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中的第二个通道,更是嘉兴市“三纵、三横、三连”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交通工程。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工程年内开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沿线县(市、区)重点工程现行政策处理标准和以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本着征迁补偿标准新老政策有机衔接、兼顾各方利益、综合包干使用的原则,现就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项目征迁费用包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土地补偿包干经费标准

(一)主线工程的土地补偿。

1.土地补偿费包干部分,每亩合价20150元。

(1)主线征地青苗补偿费每亩3950元;

(2)征地补偿费每亩14400元;

(3)水利设施等补偿费每亩1800元;

地方调控、工作及奖励经费每亩1500元(支付前另行制定办法)。

2.土地补偿费按实际支付部分。

(1)养老保险费,按当地标准按实支付;

(2)上缴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标准,按实支付。

(二)线外用地补偿(包括改路、改桥、改渠等地方用地)。

1.青苗补偿、水利设施及务工补偿等包干费用每亩5750元;征地调控、工作及奖励经费每亩1500元(支付前另行制定办法)。

2.养老保险费,按当地标准按实支付。

若线外用地量少,涉及农户多,每户用地量小,执行中难于落实参保人员的可参照当地参保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二、拆迁补偿包干经费标准

1.楼房基准价为420元/ m2,其他综合补偿调节360元/ m2,合计780元/ m2。

2.平房基准价为260元/ m2,其他综合补偿调节230元/ m2,合计490元/ m2。

其他辅助设施(含“三线”)及房屋震裂等补偿价格详见附件。

按以上核算标准和各县(市、区)的实际征迁量,确定各县(市、区)的征迁包干经费,由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与项目沿线县(市、区)政府签订征迁工作责任和经费包干协议。到户补偿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相应补偿政策。

附件: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项目征地拆迁包干价格核算表(1)—(3)

附件:

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项目征地拆迁包干经费核算表(1)

一、工程征用土地




单位:元/亩

序号

项目测算

标准

内容

细目

占比

测算

操作办法

金额

1

青苗补偿

水田、旱地

30%

1000元×0.3=300元

包干价

300

园地、鱼塘、葡萄等种养业

40%

4000元×0.4=1600元

包干价

1600

大棚蔬菜等特种种养殖

20%

10000元×0.2=2000元

包干价

2000

非耕地

10%

500元×0.1=50元

包干价

50

小计

 

 

包干价

3950

2

征地补偿

 

 

1800元×8=14400元

包干价

14400

3

水利设施、

误工补偿

 

 

2000元×0.9=1800元

包干价

1800

4

征地调控、工作及奖励经费

 

 

1500元

支付另行制定

办法

1500

5

养老保险

 

 

 

按当地实际支付

 

6

上缴费用

 

 

 

按当地实际支付

 

总计

 

 

 

包干经费

20150

二、线外用地(用于改路、改桥、改渠等地方用地)

单位:元/亩

序号

项目测算

标准

内容

细目

占比

测算

操作办法

金额

1

青苗补偿

水田、旱地

30%

1000元×0.3=300元

包干价

300

园地、鱼塘、葡萄等种养业

40%

4000元×0.4=1600元

包干价

1600

大棚蔬菜等特种种养殖

20%

10000元×0.2=2000元

包干价

2000

非耕地

10%

500元×0.1=50元

包干价

50

小计

 

 

包干价

3950

2

水利设施、 误工补偿

 

 

2000元×0.9=1800元

包干价

1800

3

征地调控、工作及奖励经费

 

 

1500元

支付另行

制定办法

1500

4

养老保险

 

 

 

按当地实际支付

 

总计

 

 

 

包干经费

5750

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项目征地拆迁包干经费核算表(2)


一、房屋拆迁


内 容

标 准


1.楼房

基准价

基价420元/m2


装璜费

各类补偿综合调节360元/m2


三通一平


过度费


奖励费


评估费


搬迁费


调控费


合计

780元/m2


2.平房(住宅)

基准价

基价260元/m2


装璜费

各类补偿综合调节230元/m2


三通一平


过度费


奖励费


评估费


搬迁费


调控费


合计

490元/m2


嘉绍跨江大桥北接线项目征地拆迁包干经费核算表(3)


二、附属设施及其他


内容

单位

标准


1.生产用平房

元/m2

合并计入平房


2.简易房

元/m2

130


3.围墙

元/m2

30


4.水泥场地

元/m2

30


5.水井

元/口

200


6.河埠

元/只

200


7.坟墓

元/穴

300


8.水泥池

元/m2

200


9.河帮岸

元/m

100


10.U型渠

元/m

50


11.涵管

元/m

60


12.机埠

元/KV

3000


三、“三线”补偿


内容

单位

标准


1.高压电杆(10KV)

元/杆

5000


2.低压电杆(380V)

元/杆

3000


3.通信线杆

元/杆

3000


4.广播线杆

元/杆

合并计入通信杆


5.变压器

元/杆

10000


四、工程影响及企业生产损失


内容

单位

标准


1.和征地红线内相连的鱼塘

元/亩

3500


2.零星边角地

元/亩

7000


3.家庭小工厂

元/户

3000


4.一般企业

元/户

评估


5.施工震裂房屋损失 (经有资质单位鉴定为危房除外)

元/公里

30000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08-09-23 有效范围: 浙江 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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