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处理意见的通知》相关条款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8〕19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 继续执行。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加强税法执行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决定废止《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处理意见的通知》(成地税函〔2004〕17号)第二十三条“对个人参加的有奖销售、有奖竞猜活动取得的中奖收入,每次在100元以下的,暂免征税”。对个人参加的有奖销售、有奖竞猜活动取得的中奖收入,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