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四川省人大官网 日期:2024-05-29 有效范围: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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