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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财政局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全文废止】

自贡市财政局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全文废止】
自财税收入〔2015〕1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和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 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4〕2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经调查测算,我市洗选煤折算率确定为70%,请一并贯彻执行。



自贡市财政局      四川省自贡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1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