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参观旅游场所继续免收门票的通知【有效期5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消防救援人员参观旅游场所继续免收门票的通知


各有关旅游经营企业,各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管理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局《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 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军人参观旅游场所免收门票的通告》(琼府〔2004〕45 号)精神,消防救援人员参观我市旅游场所继续免收门票,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票对象: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

二、免票消防救援人员的有效证件: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学员证、退休证。

三、免票的旅游场所:三亚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公园、

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纪念馆(不包括旅游活动项目)。

四、旅游景区、景点、公园、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内其它设施免费优惠由各经营企业、管理单位自行规定。

五、已参加旅行社组团的消防救援人员不享受免票待遇。

六、本通知自 2025年2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5-02-18 有效范围: 海南 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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