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三府规〔2026〕6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026年8月18日,经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件1:

三亚市人民政府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7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三亚市手足口病应急预案》

三府〔2008〕95号

2

《三亚市参加各类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奖励办法》

三府〔2011〕29号

3

《三亚市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

三府〔2014〕136号

4

《三亚市用海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评估方法》

三府〔2016〕281号

5

《三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三府〔2017〕332号

6

《三亚市地名管理办法》

三府规〔2021〕15号

7

《三亚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三府规〔2021〕18号


附件2:

三亚市人民政府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跨境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三府规〔2025〕13号

2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促进首发首秀首店经济发展试行办法》的决定

三府规〔2025〕14号

3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决定

三府规〔2025〕15号


日期:2026-08-25 有效范围: 海南 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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