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口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的通知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口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的通知

海发改体改〔2025〕4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江东新区管理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海口供电局、有关电力企业:

为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8〕6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5〕4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海口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琼府办〔2018〕6号)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5〕440号)等有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谁投资、谁备案”原则确定备案主体。
一、备案提供信息
1.项目名称;
2.投资主体;
3.建设地点;
4.项目类型;
5.建设规模及内容;
6.项目总投资额;
7.上网模式;
8.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二、备案信息要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统一为“海口市**(区)+**(镇、街、村、居委会)+**(业主名称)+**(容量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示例如下: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玉下村王某某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玉下村XXX新能源公司4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远大购物中心XXX新能源公司104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海口国际免税城及地面停车场XXX新能源120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为交流侧容量(即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之和)。
(二)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为非自然人:投资主体信息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单位性质等。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
投资主体为自然人:投资主体信息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
(三)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应明确市、区、镇、街道、村、门牌号等。
(四)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任选以下类型其中一种类型填下: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具体如下:
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380伏的分布式光伏;
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交通场站等公共机构以及工商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发电项目投资方为同一法人主体),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35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0兆瓦或者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为110千伏(66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的分布式光伏。
以上条款中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交流侧容量、光伏组件数量、安装面积、安装方式(屋顶固定式、跟踪支架、BIPV等)、接入电压等级、配建储能情况、屋顶/土地权属信息(需明确使用权年限)、屋顶荷载信息等。
(六)项目总投资额
应明确总投资额(并列明设备、施工、并网等分项费用)
(七)上网模式
应根据项目类型明确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类型中的一种模式,不能选择多种。
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如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则应明确上网比例,不得超过年发电量的50%。
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八)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应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海南省)”系统保持一致,具体模板为“本企业郑重声明:本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本企业对上述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产业政策或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有关办理要求
(一)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需准备的材料。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可由海口市供电局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建议提前准备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电站地址权属证明、拟建项目基本信息等材料。
(二)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需准备的材料。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由投资主体备案,建议提前准备投资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电站地址权属证明、租赁协议、拟建项目基本信息等材料。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备案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海南省)实行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
(四)项目备案后,投资主体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并向电网企业提供项目备案信息、项目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发电地址权属证明(对利用非自有场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提供与建设场所所有权人签订使用或者租用协议)等文件。电网企业发现提交材料与备案信息不符的,应及时告知备案机关进行处理。
(五)对涉及自发自用类型的项目,应提前准备电力消纳点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证明。

来源: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5-05-08 有效范围: 海南 海口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