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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修订版】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孝感政办函〔2018〕9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孝感政规〔2026〕1号规定,集中修订。列入修订目录的文件应按要求推动修订工作,在修订完成前暂时保留,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孝感市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孝感市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 鄂政办发〔2018〕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粮食产业“十大工程”,促进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构建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全省区域性增长极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成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绿色优质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的新时代粮食产业体系。全市粮油优质品率提升30%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粮油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产业园区(集群)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粮食产业主体培育壮大工程。以优势企业、优势品牌、优势品种为依托,培育一批骨干领军企业,带动区域性粮油加工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和鼓励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优质粮食高标准生产基地,创建“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示范企业。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招商引进一批中省产业集团、民营企业投资粮食产业。支持多元主体参与中省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粮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程等项目建设和经营。到2020年,打造1家年加工能力过50万吨、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粮油加工企业,打造3家年加工能力过30万吨、年销售收入过30亿元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实施粮食产业聚集和园区建设工程。加强产业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加快“香、粳、糯”三个优质稻米产业园建设,打造优势粮食产业集群。重点打造孝南、汉川、应城、安陆、孝昌优质香稻精深加工,孝南、应城、云梦糯米精深加工,孝昌优质太子米精深加工,大悟、安陆、孝昌特色油脂精深加工,安陆粮机,汉川、安陆饲料加工六个产业集群。以安陆禾丰和湖北春晖两个省级物流节点为载体,打造集产后服务中心、粮食收储、加工销售、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到2020年,打造1个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3个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县市(区域粮油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优质油料基地,农田防护林网、林带建设,大力推进农机作业,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鼓励县(市、区)争创全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荆楚好粮油”行动计划。每个县(市、区)主推2-3个优质粮油品种,实行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化经营。支持稻田综合种养、再生稻、有机粮油等绿色生产方式,发展优质稻、“双低”油菜等优势特色粮油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增加绿色有机和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产品供给。建立优质优价粮食生产和分类收储、加工及销售机制。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方便、休闲、速冻食品。创建一批放心主食示范单位,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机局)

(六)实施粮食产业链延伸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引导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推动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科技创新型粮油产品的有效供给。延伸粮食转化产业链。重点发展孝感麻糖米酒、汉川糕点杂粮、安陆米粉水饺、应城豆皮、云梦鱼面等食品产业。延伸副产物产业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生产模式,发展粮食生态循环经济。鼓励粮食企业推广稻壳、秸秆等生物质利用,开展米糠、碎米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促进产业节能减排、节粮减损。延伸农旅融合农耕文化产业链。重点扶持粮食产业农旅融合、“三乡”工程、三产融合等项目。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强爱粮节粮和粮食文化宣传教育。鼓励发展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农办、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卫计委、市外侨旅游局)

(七)实施粮食产业市场主体利益链培植工程。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积极引导协调粮食市场化收购,严厉打击损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卖得好”。支持引导龙头企业与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订单生产、粮食银行等多种方式,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合作模式。找准粮食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乡”工程中的定位,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农发行)

(八)实施粮食品牌创建工程。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粮食产品,打造优质粮油区域公共品牌,加大“孝感香米”、“孝感糯米”、“太子米”、“孝感麻糖米酒”等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建立共享机制,扩大孝感粮油公共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粮食企业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品牌整合、特色产品认定等,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粮食名牌产品。支持指导地方特色粮油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组织企业参加展示展销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绿色优质粮食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建设,落实粮食产业企业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加大粮食产品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农业投资、贸易、科技、产能、粮机装备等领域的合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

(九)实施科技兴粮工程。深入实施“科技兴粮”“人才兴粮”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粮食领军企业,建立一支粮食产业技术专家队伍。建立粮食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及合作平台,推动粮食产业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智慧粮食”等关键技术和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粮食产业中的应用,并享受有关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引进领军型研发人才、企业高管人才。支持粮食科技成果集成示范基地、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和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设市级粮食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建立市级粮食行业各类人才数据库。整合培训项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培养粮食产业短缺的实用型人才,培育“粮工巧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农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十)实施粮油装备和物流设施提升工程。落实“中国制造2025孝感行动方案”,研制高效节能成套粮油加工装备,提高关键粮油机械及仪器设备自动化、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研发生产高效节能型稻谷加工机组、新型大规模碾米设备、糙米调质设备及色选机、以大米为原料的食品加工设备、大型油脂加工关键核心装备、粮食收储、干燥设备。推动高效、环保、智能化粮食出入库机械设备和物流设备研究开发,提高粮食流通作业效率。支持安陆做强粮机产业集群。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加快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粮食物流信息共享,提高物流效率。推广原粮物流“四散化”、集装化、标准化作业,带动粮食物流上下游设施装备及标准化水平提升。实施准低温(低温)粮库标准仓升级改造。整合仓储设施资源,支持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

(十一)实施粮食质量安全体系保障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制订新产品企业标准,加快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规范引领优质、特色粮油发展。探索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开展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将“放心粮油”、“军粮供应门店”与“应急供应网点”有机结合,继续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食药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

(十二)实施粮食改革创新工程。适应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需要,着力深化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依托现有收储网点、仓储能力、检测设施,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合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能,增强市场化购销能力。完善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和成品粮应急加工业务,鼓励地方储备粮企业创新储备粮轮换经营方式。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推进孝南、孝昌等军供站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发展新业态,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十抓十促”战略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牵头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和指导。发改、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助推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

(十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统筹利用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产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项目资金,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现代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孝感政办发〔2017〕39号)中的相关奖励补助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等有关政策。承担地方粮食储备任务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办、市税务局、市粮食局)

(十五)健全完善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粮食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统筹发挥市、县产业发展基金和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将粮食产业所需资金纳入支持范围。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融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上市,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控制价格风险。稳妥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支持粮食企业利用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进行融资,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人行、市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农发行、政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六)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优先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供电公司)






修订: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修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孝感政规〔2023〕1号),对《孝感市推动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18〕96号)作出修订:

(一)将“二、主要任务(四)实施粮食产业聚集和园区建设工程”中的“以安陆禾丰和湖北春晖两个省级物流节点为载体”删除。

(二)将“二、主要任务(七)实施粮食产业市场主体利益链培植工程”中的“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卖得好,”删除。

(三)将责任单位中的“市粮食局”修改为“市发改委”,“市食药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修改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机局”“市农办”修改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土资源局”修改为“市资规局”,“市卫计委”修改为“市卫健委”,“市外侨旅游局”修改为“市文旅局",“市扶贫办”修改为“市乡村振兴局”。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8-08-17 有效范围: 湖北 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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