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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政发〔2020〕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威海市地名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威政发〔2024〕12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造血干细胞。鼓励稀有血型公民积极献血。

第四条  献血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公民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献血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目标责任制,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二章  宣传和组织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献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献血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献血宣传;宣传部门应当将献血工作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考评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献血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

第八条  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献血社会公益宣传教育,定期刊播献血知识和公益广告,积极宣传献血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车站、机场、码头、广场、公园、影剧院、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以宣传画、标语、宣传片等形式,积极开展献血宣传教育。

第九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献血工作规划和本区域实际,制定年度献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年度献血工作计划,制定本辖区的献血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共同实施。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献血活动,动员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参加献血。

第十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献血动员、组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动员、组织献血活动的情况。

第三章  采供血和临床用血

第十一条  血站负责血液的采集、制备、储存和提供临床用血。

第十二条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行政部门编制固定采血点布局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固定采血点建设标准,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应当按照固定采血点布局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固定采血点的设置和维护工作。

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为流动献血车划定临时停靠场所。

第十三条  公民可以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献血,也可以直接到血站或其采血点、流动采血车献血。

公民献血前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如实提供与自身健康相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公民献血后,由血站发放《无偿献血证》,并建立献血者档案。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雇佣他人冒名献血;不得伪造、涂改、出租、买卖、转借《无偿献血证》。

第十六条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或者200毫升血液;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

第十七条  公民参加献血的,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和补休。

第十八条  血站应当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和供应等基本知识;定期公开固定采血点、流动献血车的服务时间、采血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血液采集和使用情况、血液库存预警信息、献血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

第十九条  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的权利。除医疗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医疗临床用血。

第二十条  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1000毫升及以上的,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

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可以累计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第二十一条  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免交临床用血费用的,免费部分可以在就诊的医疗机构予以核销;医疗机构不具备核销条件的,凭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无偿献血证》、用血收费凭据和亲属关系证明由血站报销。

第二十二条  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推广先进的用血技术,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安全;科学、合理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节血手术等先进技术,提高科学用血水平,保证医疗临床用血安全和急救用血需求。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医疗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医疗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用血或者因可以预见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备血时,应当分级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动员和组织公民紧急献血。

第二十四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团体献血应急名库。在库存血液不足或者临床急需用血时,经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启用团体献血应急名库;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动员团体献血应急名库中的人员参加献血。

第二十五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血站和医疗机构执行献血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献血者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和市红十字会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一)无偿献血量累计达2000毫升以上不满4000毫升的;

(二)宣传、教育、组织、发动无偿献血成绩突出的;

(三)在血液质量管理方面成绩显著的;

(四)研究和推广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或新项目成绩显著的;

(五)其他在献血、采血、供血或血液管理等活动中有突出成绩的。

对无偿献血量累计达4000毫升及以上或者在无偿献血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鼓励公民加入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参加献血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血胞及献血志愿服务等作为加分项纳入“海贝分”管理,享受信用惠民政策。

第二十八条  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鼓励民营的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雇佣他人冒名献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伪造、涂改、出租、买卖、转借《无偿献血证》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没收该证件,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 2020-08-20
《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8月6日经威海市人民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2020年8月18日公开发布,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五章30条,分为总则、宣传和组织、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奖励和处罚、附则五个部分。第一章总则部分,提出立法目的与依据、献血工作机制、献血条件等内容;第二章宣传和组织部分,对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做好宣传教育和年度献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提出要求。第三章采供血和临床用血部分,明确采血点的规划和设置、献血与用血有关规定、采供血信息公开、建立应急用血机制;第四章奖励和处罚,体显对献血者的关爱和激励以及部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附则部分,明确规定本办法的施行日期。

《办法》立足我市实际,着力解决无偿献血工作面临的许多新困难和新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完善了献血工作管理体制。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公益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配合与支持。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办法》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公民自愿”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献血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明确采血点的规划和设置。《办法》规定,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行政部门编制固定采血点布局规划,各区市政府、管委应当按照固定采血点布局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固定采血点的设置和维护工作。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为流动献血车停靠划定临时停靠场所。三是强化献血宣传教育。《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献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献血公益宣传教育;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等应当设置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

强化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管理。血液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近年来,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和群众就医需求逐步释放,我市的临床用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季节性缺血、结构性缺血等问题也时有发生,科学、合理用血,杜绝血液资源的浪费至关重要。一是强化临床合理用血。《办法》规定,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推广先进的用血技术,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同时对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采用成分输血、自体输血、节血手术等先进技术作出强调。二是增加采供血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办法》规定,血站应当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和供应等基本知识;定期公开固定采血点、流动献血车的服务时间、采血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血液采集和使用情况、血液库存预警信息及献血工作经费使用等情况。三是建立医疗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医疗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团体献血应急名库。

体显了对献血者的关爱和对献血工作的激励保障。无偿献血者为了挽救他人生命,自愿将自身健康血液无私奉献而不求回报,应当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加大对献知者的关爱、激励,有助于增强献血者的荣誉感,激发公众献血参与度,营造献血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是强调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办法》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医疗临床用血。二是确保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享受政策优惠。《办法》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不满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1000毫升及以上的,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可以累计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三是对献血特殊贡献者实行“三免”政策。《办法》规定,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参照执行。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三免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卫发〔2020〕32号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文化和旅游局、国资委、林业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三免政策”,市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财政局等共同制定了系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充分理解“三免”待遇的重要意义。《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了符合条件人员的“三免”待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办法》,主动领取责任,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切实让献血者得到实惠,享受到便利,获得全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二、周密部署,抓好政策的落地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理解“三免”政策的具体含义,明确持有“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的献血者本人可以免费不限次数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不限次数免交门诊诊查费,不限次数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要求程序严谨、通俗易懂、操作便捷。市卫健委和文旅局要鼓励民营的医疗机构和旅游风景区积极加入“三免”待遇供方名单,扩大“三免”待遇受益面。

三、广泛宣传,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依托行业优势,利用现有资源,把落实“三免”待遇的政策要求在行业内外进行广泛宣传,在旅游风景区售票处、医院收费处、公交站点等位置粘贴醒目标识,重点宣传本行业内凭证享受“三免”待遇的配套政策、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到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清楚政策、明白流程、享受待遇。同时要加强职工内部培训,落实专人解答政策咨询,抓好政策执行,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督导,保障享受待遇人员合法权益。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决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及问题。献血办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于落实不及时和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切实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1.“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办理使用实施方案

2.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实施方案

3.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游览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

4.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交门诊诊查费实施方案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  威海市红十字会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交通局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威海市国资委 威海市林业局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办理使用实施方案
根据《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卡对象

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

二、办卡流程

首批采取集中办理,威海市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已将首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提交给市民卡服务中心统一制作“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制作完成后由威海市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负责发放。

达到办理条件未办理者,可继续申请。符合申报条件者请如实、准确填写《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表》(附件)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whxxfwk@163.com,工作人员将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通过后电话回复。

收到工作人员通知后,申报者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威海市民卡服务大厅(古寨东路119号,威海实验外国语学校北侧)现场取卡,免工本费。

取卡后,由服务大厅公交集团工作人员直接开通公交“荣誉卡”免费乘车功能。

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范围内符合办卡条件的,可咨询当地献血点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包括后续三年一次的审核也可代办)。

三、使用须知

献血者本人持“荣誉卡”,亮卡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刷卡免费乘坐中心市区范围内的城区公交车和城乡公交车,亮卡免费乘坐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范围内的城区公交车或持卡到属地办理免费乘车卡后刷卡乘车。

“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持卡享受三免政策待遇时,应按照要求主动配合查验身份证件。严禁冒名顶替使用,一经发现,相关部门有权没收并取消其持卡资格。

“荣誉卡”须妥善保管,保持卡面清洁,切忌污损、高温烘烤、弯折和打洞或置于高温、高压、强磁场等环境。卡片质保期为壹年。如出现故障不能使用时,须由本人持卡片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威海市民卡服务大厅免费更换。故障卡处理完毕后旧卡回收。

“荣誉卡”丢失,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威海市民卡服务大厅登记、注销后补办新卡,首次补卡免收工本费。登记注销前的使用行为由本人负责。

四、卡片审核

“荣誉卡”审核年限为三年一审,到期前一个月由本人持无偿献血荣誉卡、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网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可继续刷卡免费乘车。过期不审核,期间无法享受刷卡免费乘车待遇,刷卡语音提示“请投币”。




五、其他事项

关注威海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威海献血”,在“三免政策”专栏,详细了解《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实施方案》《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游览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交门诊诊查费实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到的可享受三免政策的城市公共汽车线路、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名录以及卡片办理审核网点等,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荣誉卡”办理使用咨询电话:市献血办5300115。

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申请表


备注:电子照片要求白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像素为358*441。电子照片可通过微信关注“山东微警务”,点击“微警务——证件照片下载”获取。


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样卡

(正面)

( 反面)

附件2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

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实施方案

《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鼓励民营的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参照执行。”为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享受范围

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

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可免费乘坐中心市区范围内的城区公交车和城乡公交车,以及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范围内的城区公交车,鼓励荣誉卡持有人到属地办理免费乘车卡,刷卡乘车。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做好持“荣誉卡”的献血者本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相关工作。

2.各区市公交企业要做好“三免政策”的宣传,加大所属员工培训,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保障持卡献血者本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

3.持卡人需按要求乘车,自觉接收公交企业工作人员查验。“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经发现,相关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该献血者持卡资格。

4.免费乘车所产生的费用,纳入辖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范围。

四、其它

本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5215109


附件3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费游览

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

《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鼓励民营的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参照执行。为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享受范围

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

二、应享受的权力

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本人持“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可免费游览本市由政府主办的A级旅游景区(鼓励民营的A级旅游景区参照执行)。献血者本人应主动出示荣誉卡及身份证,到指定“三免政策”窗口办理。景区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持“荣誉卡”献血者本人“免费游览政府主办的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的相关工作,加强“三免政策”的宣传,及时将对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实行免费游览政策的A级旅游景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监督指导相关A级旅游景区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落实,保障持“荣誉卡”的献血者本人享受无限次免费游览的权利。

(二)各A级旅游景区主管单位要认真落实“三免政策”条款,在A级旅游景区售票窗口张贴“三免政策”有关公告标识,操作流程等,做好提示引导,让符合享受政策的献血者清楚流程。

(三)献血者本人需按要求刷卡、亮卡或登记,并自觉接受A级旅游景区等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的查验。“荣誉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并取消献血者持卡资格。

(四)如有其它民营景区自愿加入,名单另行通知。

四、其他

本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5869797


免费游览的A级旅游景区名录

(含部分民营景区)


注:此名录不含我市已免费开放的公园

附件4

符合“三免政策”的无偿献血者免交门诊诊查费实施方案

《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鼓励社会办的医疗机构和旅游景区参照执行。为贯彻落实该项条款,保障符合条件人员合法权益,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免门诊诊查费范围

在本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

二、免门诊诊查费项目

普通门诊诊查费、名中医专家诊查费、著名中医专家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中医专家诊查费(主任医师)、中医专家诊查费(副主任医师)。

三、免门诊诊查费医疗机构

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和自愿加入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见附件)。

四、免门诊诊查费流程

(一)人工窗口电话挂号

献血者本人持“威海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以下简称“荣誉卡”)到人工窗口直接免收门诊诊查费。

(二)电话预约挂号

献血者电话预约挂号,按照不同医疗机构预约挂号流程持“荣誉卡”到人工窗口直接免收门诊诊查费。

(三)网上预约挂号(因网上预约挂号流程不健全,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建议献血者采取“人工窗口或电话预约挂号”就诊)

1.网上必须支付诊查费才能完成预约:献血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完成后,持“荣誉卡”到人工窗口退门诊诊查费。具体流程由各个医疗机构自行制定,并在相关网站、公众号及门诊大厅等位置处公示。

2.网上不支付诊查费亦可完成预约: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相关流程要求,持“荣誉卡”到人工窗口直接免门诊诊查费。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深刻领会有关“三免政策”条款的内涵及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各区市、各单位要将本辖区承担免门诊诊查费的医疗机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个医疗机构分别制定具体退费流程,并且做好宣传工作,在网站、公众号、门诊大厅等位置公示免门诊诊查费退费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各区市、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指定部门及专人负责,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畅通投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确保“三免政策”中该项条款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献血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工作流程

各区市、各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调整完善自助挂号及网上预约挂号流程,逐步实现挂号即时免收门诊诊查费。威海市中心血站要及时完善享受政策的献血者信息。

六、其它

本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5300011

附件: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威海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委直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威海市立医院

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70号

5289120

上午:7:30-12:00;下午:1:30-17:00

2

威海市中心医院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3号

3917523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

3

威海市中医院

威海市青岛北路29号

5333600

上午7:40-11:30;下午14:-17:00

4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51号

5271082

无电话预约挂号

5

威海市立第三医院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齐鲁大道80号

5960180

中午夜间

预约电话:596017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每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为13:30—17:00

6

威海市胸科医院

威海市环翠区南苑路53号

5298877

24小时服务

7

威海市机关卫生所

威海市环翠区菊花顶中区1号

5231205

环翠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威海卫人民医院

威海市青岛北路70号

5309765

上午7:30 —11:30下午13:30-16:30

2

威海口腔医院

威海市海港路76号

5230251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为13:00-16:30)

3

威海复退军人康宁医院

威海市昱威路-2-5号

5378700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

鲸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花园北路35号东

5280681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30-17:00)

5

竹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竹岛C区C3-6号

5329068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6

环翠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和平路93号

5230058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

7

孙家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孙家疃街道办事处永兴路

5128707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8

嵩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嵩山街道山水绿城4号楼

5927474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9

北沟社区卫生服务站

花园南路47号楼

5228015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30-17:00)

10

北仓社区卫生服务站

纪念路7号

5232491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30-17:00)

11

戚东夼社区卫生服站

东山路24-6楼北

5227295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30-17:00)

12

戚谷疃社区卫生服务站

苏州街15-1号

5266278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30-17:00)

13

菊花顶社区卫生服务站

菊花顶中区1号

5280037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周日除外

14

文昌社区卫生服务站

塔山中路136-2号

5180238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15

望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望岛村G区网点

5319222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16

东北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统一路180-12号

5206643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

17

塔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南山泰苑3号楼101

5200612

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

18

徐家疃社区服务站

徐家疃居委会一楼

5978730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19

宅库社区服务站

宅库花园4-3号

5977059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30)

20

张村镇卫生院

张村镇政府驻地

内科:5783117

外科:5783107

中医:5783121

妇科:5783115

鼻喉科:57856006

口腔科:5783122

上午7:45-11:30下午:13:15-16:30

21

温泉镇卫生院

温泉镇政府驻地

内科:5363653

外科:5363636

妇科:5363665

防疫科:5363649

慢病科:5363849

中医科:18660379358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00)

22

羊亭中心卫生院

羊亭镇政府驻地

门诊:5765284

妇儿科:5769792

中医科:5775135

防疫科:5765754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3:00-16:00)

文登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

威海市文登区峰山路1号

8983721

上午:7:30-11:00;下午:13:30-17:00

2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医院

威海市文登区环山东路120号

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91号

南院8457562

北院8354223

南院区上午07:40—11:20;下午02:00—17:30;北院区:24小时

3

文登区妇幼保健院

威海市文登区通和路2号

8452598

上午:07:45-11:30;下午:14:00-16:30

4

文登区皮肤病医院

威海市文登区福谐路18号

8980137

07:50-18:00

5

文登区口腔医院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140号、香山路18-1号

8252019

24小时

6

龙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市文登区峰山路32-1号

8933638

上午:07:40-11:20;下午:13:30-17:00

7

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市文登区文山路86号

3856092

07:45-17:00

8

天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63号

8456551

07:40-17:30

9

秀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雁南西街1号

13906307568

7:45-17:00

10

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秀山路159-5

15854646600

7:45-17:00

11

汤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温泉路32号

13792773042

7:45-17:00

12

凉水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正棋路1号东

8800285

上午:07:40-11:20;下午:14:00-17:30

13

学府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10号

8460167

上午:07:40-11:20;下午:14:00-17:30

14

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北山街22号

8350370

上午:07:40-11:20;下午:14:00-17:30

15

金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金山路28号

8351029

上午:07:40-11:20;下午:14:00-17:30

16

江家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河佑路100号

8350398

上午:07:40-11:20;下午:13:30-17:00

17

大观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峰山路111-2号

8350328

上午:07:40-11:20;下午:13:30-17:00

18

双龙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市文登区昆嵛北路88-2号

8355256

上午:07:40-11:20;下午:13:30-17:00

19

张家产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驻地、威海市文登区初张路架子山西侧(看守所院内)

8730160

24小时

20

埠口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埠口港镇中路2号

8778511

24小时

21

米山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驻地

8875074

08:00-16:30

22

泽库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泽祥街1号

8781031

24小时

23

泽头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泽头镇东程格村北(凤凰路南、振兴路东)

8861031

24小时

24

高村中心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兴高路40号

8761031

24小时

25

天福山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西仓村

8684965

上午:07:45-11:30;下午:14:00-16:30

26

大水泊中心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军民路11号、大水泊镇口子村

8641031

07:45-16:30

27

侯家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驻地

3793325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

28

葛家中心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正阳路14号

8881031

24小时

29

宋村中心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驻地,宋村镇敬老院院内

8895537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30

30

文登营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文登营镇驻地

8661031

24小时

31

界石镇卫生院

威海市文登区界石镇驻地、界石镇楚岘村南

8531031

24小时

荣成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荣成市人民医院

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298号

7513635

7:30-16:30

2

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

山东省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双榜东路199号

7287367

7:30-16:00

3

荣成市中医院

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东段101号

7569468

24小时

4

荣成市妇幼保健院

山东省荣成市青山东路698号

7588506

8:00-17:00

5

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荣成市乔岭街1号

7561985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6

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荣成市沿河南街10号附近

7511271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7

石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市荣成市青龙路16号

7382589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8

玄镇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青龙路16号

728518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9

黄海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港湾街道渔岛路278号

728536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10

陀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港湾街道山海湾小区46号楼

737437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11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斥山街道西寨六区136号

7365086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12

华侨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崖头街道华侨新村

7554514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3

海崖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崖头街道海崖村

752452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4

三环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三环社区居委会办公楼

7582293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5

曙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崖头街道曙光小区

7568480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6

青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青山南区64-8

758859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7

黎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楼下街158号附近

751652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8

沽河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观海中路181号

7510235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19

河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明珠路18号

7501464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20

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北大街与006县道交叉口西100米

7570752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21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高阳小区101-3

7521062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22

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明珠路18号

7510283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23

台上社区卫生服务站

荣成市怀德山庄173号

7571260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24

埠柳中心卫生院

荣成市埠柳镇驻地

7898502

8:00-11:00

25

斥山街道卫生院

荣成市斥山街道驻地

7321020

8:00-16:00

26

大疃镇卫生院

荣成市大疃镇驻地

7771020

24小时

27

东山街道中心卫生院

荣成市东山北路215号附近

7331871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28

港西镇卫生院

荣成市宝隆路附近

7861080

8:00-11:00

29

虎山镇卫生院

荣成市虎山镇驻地

7430228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30

虎山镇黄山卫生院

荣成市虎山镇黄山驻地

7427730

7:30-17:00

31

人和镇靖海卫生院

荣成市人和镇靖海驻地

7963012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

32

城西街道卫生院(康宁医院)

荣成市岭西街68号

7605013

7:30-16:00

33

崂山街道卫生院

荣成市崂山北路附近

7691153

7:30-16:30

34

俚岛中心卫生院

荣成市俚岛镇驻地

7667227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35

成山镇龙须岛卫生院

荣成市马栏湾路与成大东路交叉路口南侧

7836542

7:30-16:00

36

俚岛镇马道卫生院

荣成市马道河桥东南130米

7841020

7:30-11:30

37

宁津街道卫生院

荣成市宁津街道031乡道北

7341020

8:00-16:00

38

人和中心卫生院

荣成市人和镇驻地

7959053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39

成山中心卫生院(荣成市第三人民医院)

荣成市成山镇荣山路9号

7821120

7:00-22:00

40

上庄中心卫生院

荣成市上庄镇驻地

7411020

24小时

41

滕家中心卫生院

荣成市滕家中心卫生院

7689798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42

王连街道卫生院

荣成市王连街道驻地

7391020

24小时

43

夏庄镇卫生院

荣成市夏庄镇驻地

18963198228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44

寻山街道卫生院

荣成市寻山街道驻地

7653617

7:30-11:30

45

荫子镇卫生院

荣成市荫子镇驻地

7621020

7:30-16:30

46

崖西中心卫生院

(整骨医院)

荣成市崖西镇驻地

7630063;

7630728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6:30


乳山市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乳山市人民医院

乳山市胜利街128号

6619776

无电话预约

2

乳山市中医院

乳山市新华街336号

6619880

上午:8:00-11:30;下午:2:00-17:00

3

乳山市白沙滩镇卫

(乳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乳山市白沙滩镇大陶家村

6772608

无电话预约

4

乳山市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乳山市海峰街30号

6609121

无电话预约

5

乳山市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乳山市富山路23号

6695056

无电话预约

6

腾达社区卫生服务站

乳山市豪门路腾达二区附5号楼

6609121

无电话预约

7

府前社区卫生服务站

乳山市龙山路路西商业街

以南商务区5号

6609121

无电话预约

8

府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泰山路西段

6695056

无电话预约

9

静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世纪大道92-2

6695056

无电话预约

10

下初镇卫生院

乳山市下初镇驻地

6441121

无电话预约

11

崖子医院

乳山市崖子镇驻地

6582052

无电话预约

12

徐家镇卫生院

乳山市徐家镇驻地

6781033

无电话预约

13

乳山口卫生院

乳山市青山路南首乳山口工业园

6321027

无电话预约

14

乳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乳山市白沙滩镇大陶家村

6772608

无电话预约

15

育黎镇卫生院

乳山市育黎镇驻地

6552102

无电话预约

16

乳山市银滩医院

乳山市海阳所镇驻地

6752341

无电话预约

17

夏村镇卫生院

乳山市夏村镇石头圈村

6420708

无电话预约

18

大孤山镇卫生院

乳山市大孤山镇驻地

6711022

无电话预约

19

南黄中心卫生院

乳山市南黄镇驻地

6481051

无电话预约

20

午极镇卫生院

乳山市午极镇驻地

6502878

无电话预约

21

乳山寨镇卫生院

乳山市乳山寨镇驻地

6842119

无电话预约

22

诸往镇卫生院

乳山市诸往镇文兴街4号

6333116

无电话预约

23

冯家镇卫生院

乳山市冯家镇驻地

6466016

无电话预约

24

乳山康宁医院

乳山市北环路

6813280

无电话预约

25

乳山市妇幼保健院

乳山市东内环路北首

6679217

无电话预约

26

乳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乳山市新华街336号

6622686

无电话预约

经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路凤林小区28号楼

5929105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2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学校西8号楼

5970920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3

经济开发区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花园小区87号

5982722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4

长峰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峰馨安苑30号-6-7号

5960185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5

新都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南路附158-3号新都花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院内

5987547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6

锦宏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明珠花园31号楼

5988981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7

蒿泊社区卫生服务站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蒿泊西一区附57号

5960151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8

桥头镇卫生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头镇驻地

522120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9

泊于镇卫生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海林路附10号

3808691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10

崮山镇卫生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崮山路678号

5387970

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6:00

高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抚顺路1号

5671157/5671162

8:00-17:30

2

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古寨南路166号

5261120/5261905

8:00-17:00

3

初村镇卫生院

山海路

5704031

上午800-11:00下午1:30-16:00

临港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草庙子镇卫生院

临港区草庙子镇驻地

5585303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2

蔄山镇卫生院

临港区蔄山镇驻地

6083221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3

汪疃镇中心卫生院

临港区汪疃镇驻地

8561031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4

黄岚卫生院

临港区西黄岚村

3856037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

南海新区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预约时间

1

小观镇卫生院

小观镇万家寨西首

8969117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http://www.weihai.gov.cn/art/2020/9/29/art_103324_15351.html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