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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的指导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路长制的指导意见
孝感政发〔2018〕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孝感政规〔2026〕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公路管理保护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现就全面推行路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创建“安全、通达、净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目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公路管理保护机制,为推动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公路实际,统筹前后段、内外侧,做到一路一策、一路一档,解决好公路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公路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公路管理与执法机制,提升公路管理执法水平。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严格的公路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到2018年底,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路长制体系,覆盖全市所有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到2020年底,全面创建“安全、通达、净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1.安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无新增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基本控制,车辆装载运输安全规范;公路技术状态良好,交通安全设施齐全,养护作业规范标准。

2.通达。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通达率达到100%;国省干线公路等级全部达二级及以上,基本消除拥堵路段;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达到80以上,优良路率达到85%以上;国省干线路面技术状况(PQI)达到85以上,优良路率达到90%以上;无次差路段。

3.净美。路域环境实现“八无、双百”,即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新增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场晒粮,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公路沿线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植被恢复率达到100%。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1.设立市、县、乡三级总路长。总路长由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市直“三区”管委会、乡(镇、场、街道办事处)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2.设立市、县、乡、村四级路长。孝感市境内5条国道和孝汉大道由市政府负责人分别担任路长。国省干线、县乡公路所经县(市、区)、市直“三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分级分段设立路长,由同级负责人担任。村级公路按行政村分片设立路长,由村级主要负责人担任。

3.设置市、县、乡三级路长制办公室。市级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公安、城建、环保、水利、农业、林业、外侨旅游、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直“三区”、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相应设立路长制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职责。各级总路长对辖区内公路的管理保护工作负总责,对路长体系建立健全情况、下一级总路长、本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和考核。

2.路长职责。各级路长负责统筹推进相应公路的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各级路长按以下流程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1)巡查。对照公路管理保护工作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对所管辖路段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同级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村级公路问题由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路长制办公室收集转办。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各级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通报。各级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3.路长制办公室职责。各级路长制办公室承担本辖区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4.相关部门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公路沿线发展规划,推进各部门与公路交通环境有关规划的“多规合一”;负责涉路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路产、路域、超限运输管理;负责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涉路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畅安舒美路”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级路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用地审批、管控;依法查处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行为;负责监督、指导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公路两侧违法建设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市城建委:负责指导公路沿线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路沿线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公路沿线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涉路环境违法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负责对公路沿线湖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重要节点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公路两侧农业面源污染的监督及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总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依法打击公路两侧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行为。

市外侨旅游局:负责完善旅游顶层设计,统筹推进路旅融合工作;负责制定旅游公路沿线旅游厕所、标识标牌、停车场及汽车露营地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指导各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提升公路旅游服务功能。

市经信委:负责运输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规范生产、改装企业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杜绝非法车辆出厂。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销售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

市质监局: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和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负责对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市安监局:负责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的综合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充装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载、混装;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公路超限运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在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埋设管线,须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新增管线统筹建设、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公路沿线发展规划。按照“共治共享、融合发展”的思路,修订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把公路沿线管理与土地、林地、规划、环保、旅游、产业、城市和村镇建设等融合对接起来,逐步推进与公路交通环境有关规划的“多规合一”,使公路路网成为串联乡村、联通乡村旅游、贯通产业项目、服务群众民生、展示孝感文明形象、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路域管理保护范围。加快推进国省干线移交、接养工作,着力解决现阶段普通公路存在的归类养护不清问题,理顺普通公路管养分类事权和责任主体。深入开展公路普查工作,对公路路产进行调查核实登记,建立健全公路路产档案资料,建立完善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数据库,为路长制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大力实施“公路+”战略,按照“公路、产业、空间”三要素协同规划的理念,把公路沿线可视区域全部纳入管理保护范围,统筹推进“路产、路城、路镇、路村”融合发展。

(三)加强公路两侧用地管理。依法划定并公告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切实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要积极消除存量,确保不添增量。国土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制定规划,严把审批关口,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公路两侧乱搭乱建现象。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尽可能保持在公路一侧,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国省干线不少于50米,县乡公路不少于20米。

(四)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公路净化工程,建立公安交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政府等单位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停乱靠、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问题,严厉打击挖掘公路、损坏设施、违章搭建、车辆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公路扬尘污染控制,城区公路要纳入洒水降尘范围,其他公路要定时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尘。公路施工要配套洒水降尘措施,禁止施工吹灰尘作业。结合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小康村等工作部署,对公路沿线的江河、湖泊、荒山、荒坡、破损山体等进行综合整治,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努力把公路打造成“绿色长廊”。

(五)完善公路配套基础设施。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中心、养护管理站、治超站、交通量调查站、服务区、停车区等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和工程方案设计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投入使用。严格落实绿色生态旅游公路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引导标识、旅游厕所、旅游公路驿站、观景休憩区、公交停靠站、观景台等配套服务设施,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依法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

(六)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科学划分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养护职责,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普通公路养护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村公路养护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推进国省干线大修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中修、小修保养以及农村公路专业性养护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深化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全面开展预防性养护。建立精细的检测预警机制、科学的养护决策机制、专业的养护生产机制。

(七)强化公路超限(载)运输管理。强化超限(载)运输源头管控,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载)货运车辆出场(站)。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销售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公路超限(载)联合治理机制,加强超限(载)运输联合执法。采取固定站点检测、技术监控等方式,对货运车辆进行超限(载)检测;在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载)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建立公路超限(载)运输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等单位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

(八)开展示范线路创建活动。2018年,各县(市、区)、市直“三区”至少选择1条农旅融合线路或国省干线,开展路长制示范线路创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标准规范、体制机制和办法措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按照市政府“五化”管理的要求,强力推进示范线路创建工作。市政府将适时召开示范线路创建活动现场会,总结推广各地经验,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推进机制,确保路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路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适时检查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路长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积极整合涉路项目资金,统筹支持公路管理保护工作,确保路长制全面推行。

(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路管理保护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在公路显著位置竖立公示牌,标明路长名单、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管理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路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和市直“三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公路管护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排名靠后的,责成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附件:1.孝感市市级路长责任分工

2.主要任务分工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4日





来源:孝感​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8-02-04 有效范围: 湖北 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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