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
(2000年6月7日 孝政办发〔2000〕4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孝感政规〔2026〕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职称改革工作,为改善我市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职称改革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专业技术队伍中引起了一些矛盾,使职称管理工作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为了维护职称改革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职称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0〕93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职称改革的集中统一管理
职称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集中统一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凡涉及职称改革的重大问题,必须报请市委、市政府及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出台有关政策,自行开展职称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二、严肃职称改革工作纪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领会鄂政办发〔2000〕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职称改革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切实严肃职称改革工作纪律。各地要迅速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好职称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未按国家政策规定,未经市委、市政府和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擅自组织的职称评聘、资格考试活动,要及时制止、纠正;对弄虚作假骗取各种专业技术职称的,要坚决取消,严肃查处;对伪造、贩卖假职称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职称评审费要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各地不得擅自提高职称评审费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职改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职称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事(职改)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职称改革的归口统一管理,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共同推进全市职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