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自动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自动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
闽自然资发〔2021〕35号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经发局:

  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做好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全方位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就建立项目用地用海保障协作配合机制通知如下:

  一、建立问题共商机制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项目用地用海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根据上报项目用地用海问题情况,每个月20日前(或不定期)召开一次专题对接会。市、县每个月10日前要召开一次用地用海保障专题会议,宣传用地用海有关政策,通报市、县项目推进和用地用海保障情况,分析项目保障形势和需求,协调推进项目保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共同商定提请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发改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摸排出来的问题项目清单和用地用海保障需求,及时通报和交换相关信息。发改部门每个季度末向自然资源部门通报一次本地区项目用地用海保障需求清单;自然资源部门针对需求清单,每季度末向发改部门反馈一次用地用海保障进展情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项目、统筹推进,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清单,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市、县自然资源、发改部门每年12月7日前要上报下一年度需要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重大项目清单,每季度根据需要更新一次。

  三、建立项目共推机制

  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发改部门要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加强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改部门在审批项目时,要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互通互联,对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提供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引导项目主管部门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将补充耕地资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纳入项目建设成本,足额列入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材料的指导,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申报工作;要指导项目科学选址,除了国家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大项目新增围填海项目外(详见附件1、2),要引导项目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新增围填海;对省以上重点项目要组建工作专班,实施“清单管理”(第一批重点跟踪的拟开工产业项目清单见附件3),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个月15日前上报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用地等用地用海保障情况;要强化批后监管和服务,加快征交地进程,推进批后快征、征后快供、供后快用,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四、建立执法共管机制

  各级发改部门要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指导建设项目尤其是省重点项目,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用海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用海手续的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工建设。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的,要及时制止、坚决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

  2.国家重大项目允许新增围填海的情形

  3.第一批重点跟踪的拟开工产业项目清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六类情形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二、军事国防类。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三、交通类。

  1.机场项目。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下同)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2.铁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3.公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

  (1)省级高速公路。

  (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

  四、能源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电网项目,包括 500 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 500 千伏、750 千伏、1000 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其他能源项目,包括国家级规划明确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

  五、水利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资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附件2

  国家重大项目允许新增围填海的情形

  一、具体项目名称已列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国家

  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规划,或列入国家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或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的交通、能源、水利、石化等国家级专项规划。

  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支持的重大项目。

  三、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中央军委有关部门

  审批、核准的重大项目(包括按规定需由国务院审批核准,但由于符合国家有关规划、产业政策要求、有关方面意见一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或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的项目)。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日期:2021-05-12 有效范围: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