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麻糖米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
孝感政办发〔2025〕1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孝感政规〔2026〕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孝感麻糖米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5年11月3日
孝感麻糖米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
为切实做好全国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建设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全面推动孝感麻糖米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孝感麻糖米酒美誉度、知名度,打造城市产业名片,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晋级提能。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麻糖米酒加工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对麻糖米酒加工企业中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技改项目,按设备更新(含生产性设备、研发、工业软件,其中研发和工业软件投入比例不高于40%)投入的8%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300万元。
三、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围绕市场需求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对麻糖米酒企业打造爆款单品给予奖励:单个爆款单品年度主营收入达到3000万元,且该单品下一年度主营收入呈正增长的,对该单品下一年度主营收入较本年度该单品主营收入的新增部分进行分档奖励,分档采用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新增额度低于5000万元(含)部分,按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新增部分的1.5%给予奖励;1亿元以上部分,按新增部分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四、支持公共科研平台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麻糖米酒产业公共科研经费,属地每年按1:1配套100万元支持经费,用于科研攻关、成果中试孵化和工程化开发、人才引育、培训交流等活动。
五、加大宣传推广支持。市级财政每年整合600万元资金(市财政局、市高新区、孝南区按照1:1:1比例分担),专项用于宣传推广“孝感麻糖米酒”区域公共品牌和举办孝感麻糖米酒文化周等系列活动。
六、支持打造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矩阵。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完善原材料种植、生产加工、食品安全、产品包装、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的麻糖米酒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提高孝感麻糖米酒产品品质。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麻糖米酒产业商标建设与奖励麻糖米酒企业使用区域公共品牌。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麻糖米酒追溯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七、实施孝感麻糖米酒“百城千店”计划。对在商业区、街区、景区、服务区、社区新设门店且持续经营12个月以上的孝感麻糖米酒餐饮门店,按装修费用或门店年租金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单个品牌自主经营连锁门店2家以上,每新增1家自营连锁门店再补助2万元;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的商业区、街区、景区新设的孝感麻糖米酒餐饮门店,每个再增加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设孝感麻糖米酒产品销售门店且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单个门店自然年度销售孝感麻糖米酒产品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销售额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八、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对传承活动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麻糖米酒非遗传承人落实每人每年分别补助2万元、1万元、0.4万元的补助政策。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省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奖励0.5万元。每年安排麻糖米酒专项非遗保护工作经费。
九、支持糯稻种植。统筹整合中、省农业项目相关资金,支持麻糖米酒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基地,推进麻糖米酒专用品种订单生产。
十、优化要素供给。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对新建(扩建)项目在用地、用工、融资等要素供给及水、电、路、气、讯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提供支持。
本政策所需资金,除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外,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同一类型、不同层级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以上支持措施适用企业,均为在孝感市域正常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百城千店”计划涉及门店除外)。
本支持政策有效期为3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上级文件另有新规定的,执行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