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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试行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互认标准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试行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互认标准的通知
厦建筑〔2019〕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台湾建筑企业参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依据《 台湾建筑企业进驻厦门市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厦建筑〔2018〕9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制定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互认标准(试行),现予公布施行。台湾建筑企业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工程建设项目,均按此标准执行。

一、台湾营造业企业在厦门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台湾营造业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执行,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应为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并且已办理备案信息登载手续。

二、台湾工程技术人员的执业范围按照《两岸工程技术人员在厦门市执业范围对照表(试行)》(详见:附件2)执行。



附件:1.台湾营造业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试行)

2.两岸工程技术人员在厦门市执业范围对照表(试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1


台湾营造业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试行)

岗位

大陆建筑业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

台湾营造业企业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对应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注册建造师;

2、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

2、已办理《备案手册》(详备注)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在完成相应教育培训课程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后方可执业。

项目负责人可兼任生产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技术负责人

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1、持有 技师或建筑师执业证;

2、已办理《备案手册》(详备注)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在完成相应教育培训课程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后方可执业。


施工员

持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持有建筑工程管理技术士证或其它土木、建筑相关技术士证。


机械员

持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可由工

地主任

兼任

安全员

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持有劳工安全管理师、劳工安全卫生管理技术士、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职业安全卫生业务主管证;

2、已办理《备案手册》(详备注)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在完成相应教育培训课程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后方可执业。


质量员

持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1、持有公共工程品质管理人员证照;

2、已办理《备案手册》(详备注)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在完成相应教育培训课程并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后方可执业。

质量员可兼任试验员、材料员

试验员

(取样员)

持有试验员岗位证书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材料员

持有材料员岗位证书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造价员

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或造价员证书

暂无要求



注:1.《备案手册》即:《台湾建筑企业入厦备案手册》;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应为台湾营造业企业备案人员

两岸工程技术人员在厦门市执业范围对照表(试行)

序号

台湾地区职业资格

台湾地区执业范围

相当于大陆职业资格

厦门市执业范围

备注

1

建筑师

建筑师需具备之证照,可进行建筑的整体景观规划与设计,如住宅、大楼等等。
主要的工作内容为建筑物及实地环境的调查、测量、设计、监造、估价、检查、鉴定,代办申请建筑许可证、拆除执照、招商投标、拟订施工契约及其他工程上接洽事项等等。

注册建筑师

主要工作内容:(一)建筑设计;(二)建筑设计技术咨询;(三)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五)国务院设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
筑设计技术咨询包括: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评估,以及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建筑技术咨询业务。


2

建筑工程管理技术士(甲级)

根据台湾地区“营造业法”第30条、第31条;以及建筑物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9条、第10条、第16条、第17条 相关规定,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并作为建筑师或营造公司工地之代理人。

监理工程师

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与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3

营造工程管理技术士
(甲、乙级)

营造工程管理技术士技能检定主要目的为以提高营造业技术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依营造工程实际需要,本职类规范依技能之工作范围及专精程度,分甲、乙级。
甲级工作范围:从事营造业法第32条及41条所订工地主任应负责办理工作。
一、依施工计划书执行按图施工。
二、按日填报施工日志。
三、工地之人员、机具及材料等管理
四、工地劳工安全卫生事项之督导、公共环境与安全之维护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务。
五、工地遇紧急异常状况之通报。
六、其他依法令规定应办理之事项。
营造业承揽之工程,免依第三十条规定置工地主任者,前项工作,应由专任工程人员或指定专人为之。
乙级工作范围:从事营造工程施工操作,质量控管及管理工作。

建造师(含一、二级)

工作内容:(一)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三)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

结构工程技师

从事桥梁、坝、建筑及道路系统等结构物及基础等之调查、规划、设计、研究、分析、评价、鉴定、施工、监造及养护等业务。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二级)

主要工作内容:(一)结构工程设计;(二)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三)结构专业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四)对本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五)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5

土木工程技师

从事混凝土、钢架、隧道、涵渠、桥梁、道路、铁路、码头、堤岸、港湾、机场、土石方、土壤、岩石、基础、建筑物结构、土地开发、防洪、灌溉等工程以及其他有关土木工程之调查、规划、设计、研究、分析、试验、评价、鉴定、施工、监造、养护、计划及营建管理等业务。
但建筑物结构之规划、设计、研究、分析业务限于高度三十六公尺以下。

注册土木工程师(一、二级)

注册土木工程师分为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四专业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主要工作内容有:
(一)岩土工程勘察。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岩土工程勘察、固体废弃物堆填勘察、地质灾害与防治勘察、地震工程勘察。(二)岩土工程设计。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地基基础设计、岩土加固与改良设计、边坡与支护工程设计、开挖与填方工程设计、地质灾害防治设计、地下水控制设计(包括施工降水、隔水、回灌设计及工程抗浮措施设计等)、土工结构设计、环境岩土工程设计、地下空间开发岩土工程设计以及与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相关其它技术设计。(三)岩土工程检验、监测的分析与评价。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地基基础工程、岩土加固与改良工程、边坡与支护工程、开挖与填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土工构筑物工程、环境岩土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的施工、使用阶段相关岩土工程质量检验及工程性状监测;地下水水位、水压力、水质、水量等的监测;建设工程对建设场地周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基础设施、边坡等的环境影响监测;其它岩土工程治理质量检验与工程性状监测。(四)岩土工程咨询。上述各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验、监测等方面的相关咨询;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专项研究、论证和优化;施工图文件审查;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岩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查;岩土工程、环境岩土工程项目投标文件审查。(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岩土工程专业规定的其它业务。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一)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二)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咨询;(三)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技术调查和鉴定;(四)港口与航道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一)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二)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三)水利水电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四)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管理;(五)对本专业勘察、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有:(一)道路工程勘测设计;(二)道路工程技术咨询;(三)道路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四)道路工程的技术调查和鉴定;(五)道路工程的项目管理;(六)对本专业勘测设计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七)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6

电机工程技师

从事电子、电信、电子计算机等设备之规划、设计、监造、研究、分析、试验、评价、鉴定、制造、安装、保养、修护、检验及计划管理等业务。

注册电气工程师

主要工作内容:(一)电气专业工程设计;(二)电气专业工程技术咨询;(三)电气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四)电气工程的项目管理;(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7

水利工程技师

从事防洪、御潮、灌溉、排水、堰、坝、堤防、涵渠、下水道、给水、水力发电、筑港、河川桥梁、水资源开发、水工结构、山坡地开发、河川地开发、海埔地开发等工程及其他有关水利工程之规划、设计、监造、研究、分析、试验、评价、鉴定、施工、养护、检验及计划管理等业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主要工作内容:(一)给水排水专业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给水排水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给水排水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给水排水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人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8

冷冻空调工程技师

从事冷冻、冷藏、空调等设备之规划、设计、监造、研究、分析、试验、评价、鉴定、制造、安装、保养、修护、检验及计划管理等业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主要工作内容:(一)暖通空调专业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暖通空调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暖通空调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暖通空调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人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9

机械工程技师

从事机械设备之规划、设计、监造、研究、分析、试验、评价、鉴定、制造、安装、保养、修护、检验及计划管理等业务。

注册机械工程师

主要工作内容:(一)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二)机械专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三)机械专业建设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四)机械专业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10

起重机操作技术士

固定式、人臂式、移动式起重机之操作、吊挂、指挥及作业上必要之检点、调整、维护、附件拆装等工作。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操纵电力驱动的各类装卸机械设备,完成货物装卸作业及其辅助作业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1

营建防水技术士

辨识各种防水材料种类及其施工工法,并为上述专业防水工法中任何一项以上之施作。

防水工

使用工具和机具,对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水部位涂刷、摊铺防水材料的人员。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2

泥水技术士

从事建筑构造物及其附属相关设之各种砖石、陶瓷面材等砌筑作业。


砌筑工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3

混凝土技术士

混凝土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混泥土工

将混凝土浇筑成构件、建筑物、构筑物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钢筋技术士

为配合钢筋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分工需要,依其技能专精程度、作业性质或领域,分甲、乙、丙三级。丙级技术士除应具备各项施工作业基本技术外,并能从事于简单钢筋工之工作且能按图组立,为一般技术员。乙级技术士除具备丙级技术士之技能外,应具有担任领班职务之知能,能独立完成钢筋工程之施工规画及管理作业,同时了解有关营建相关法规之知识及钢筋工程所需工料估价之能力,为熟练之专业技术员。甲级技术士除应具备乙、丙级之知能外并能对钢筋工程之规画、管理相关作业等具有执行、督导能力,为精熟之专业技术员并能胜任钢筋工程作业领班之职务。

钢筋工

使用工具及机械,对钢筋进行除锈、调直、连接、切断、成型、安装钢筋骨架的人员。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5

钢管施工架技术士

工作范围:从事于营造工地钢管施工架之工作并能按图作业。

架子工

使用搭设工具,将钢管、夹具和其他材料搭设成操作平台、安全栏杆、井架、吊篮架、支撑架等,且能正确拆除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6

一般手工电焊技术士

将原电銲工职类甲、乙、丙三级技术士分级表增列于规范说明内,供换(补)发证之参考依据。本职类为单一级检定,凡通过各类銲接位置检定者,均为各检定位置之熟练銲接技术士。

焊工

主要从事利用操作线切割、电脉冲或电火花机械设备,进行各种几何形状的型腔、模具电腐蚀及线切割加工的工作。分初、中、高、技师,四个等级。


17

家具、门窗木工技术士

家具木工技术士:甲级工作范围,能自行绘制工作图,运用手工具及木工机器,制作较复杂结构之精密家俱及其组件,并应具有选配材料,修正工模(Jig)、生产计划、工厂管理、工料估计及利用量具从事检验工作之能力。乙级工作范围,能选择配合与灵活运用各种手工具及木工机器制作工模(Jig)及制作较复杂之家俱及其组件(如几、桌、椅、柜等)。丙级工作范围:依照工作图利用各种木工手工具及基本木工机器制作结构简单之家具及其组件(如 、框、架、箱盒等)。
门窗木工技术士:甲级工作范围,能自行绘制工作图,应用手工具及木工机器,制作结构复杂之高级门窗、外框及组件,并应具有选配材料、工料估计之能力。乙级工作范围,能依工作之特性,选择与灵活运用各种手工具及木工机械,制作结构复杂之室内外门窗、外框及组件。丙级工作范围:依照工作图或式样,利用各种手工具及基本木工机器制作结构简单之门窗及其组件(如空心门、滑动式简单窗户、台风板及外框)等。


手工木工

主要从事使用工具和手提电动机具,加工木材和木制品。


18

测量技术士

甲级工程测量技术士之工作范围:从事一般工程测量之工作。甲级地籍测量技术士之工作范围:从事高层次之地籍测量工作。
甲级航空测量技术士之工作范围:从事一般航空测量工作,包括空中摄影、控制测量、调查调绘、空中三角测量、纠正镶嵌、立体测图、正射投影像片制图、近景摄影测量、数值航空摄影测量等项目。乙级航空测量技术士之工作范围:从事一般航空。
测量工作,包括空中摄影、像片判释、控制测量、立体测图、纠正镶嵌、调绘补测、地面摄影测量、仪器保养等项目。乙级地籍测量技术士之工作范围:从事地籍测量包括控制测量、户地测量、面积计算、制图、土地复丈建物测量及仪器保养检查校正等工作。乙级工程测量技术士之工作范围:从事一般工程测量之工作。丙级工作范围:从事测量仪器之整置、使用及保养、维护及简易测绘工作。

工程测量员

使用测量仪器设备,按工程建设的要求,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测量的人员。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来源: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 日期:2019-10-24 有效范围: 福建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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