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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资〔2025〕3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闽财资(2018)12号)同时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财资〔2018〕12号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闽财资﹝2013﹞21号)  同时废止。

https://cz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czzjgl/zjglbf/201809/t20180906_4508439.htm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