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榕建规〔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落实招标投标规定定期清理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榕建招〔2019〕8号)及《关于修改榕建招〔2019〕7号、榕建招〔2019〕8号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榕建筑〔2021〕21号)予以废止。以上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3-10-13 有效范围: 福建 福州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