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1月8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豫财法〔2019〕4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2〕8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财政局、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我省个人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58号
)和《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通知如下:
https://czt.henan.gov.cn/2016/01-19/10612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