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意见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意见
赣市府发〔20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提升赣州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助推赣州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现就加强我市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以下简称“市校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通过加强合作交流,促使我市产业、优势资源和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人才资源有机结合,实现互利共赢。

(二)坚持创新,注重实效。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市校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破解制约地方和高校科学发展“瓶颈”,以创新创业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积极培育新动能、发展新业态、打造新增长点,确保取得实效。

(三)着眼长远,共同发展。重点抓好科技创新、重点平台、人才培养、重大项目合作,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建立巩固长效的合作关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市校合作,使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高校、科研院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攻克一批制约我市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取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主品牌,推进我市年专利申请数突破1万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在各工业园区以及有条件的产业集群中,建成一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联合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三、合作重点

(一)平台建设合作

1.共建特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在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钨新材料及应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家具等现代轻纺、食品、生物制药、氟盐化工、新型建材等领域,探索建设我市特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特色产业大数据中心和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推动一批增长性好、爆发性强的产业率先突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传统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提高产品的加工深度和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

2.共建众创空间。支持建设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众创空间,并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众创空间创办科技型企业。吸引高校、科研机构加大与赣州企业合作力度,为众创空间提供人才、技术、研发、检测等资源,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咨询、产品检测、融资、资质认定、知识产权保护等孵化服务,推进校地创新创业联动发展。

3.共建企业研发平台。支持企业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共建一批企业研发中心,构建一批区域创新创业基地,产业技术联盟,合作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博士后流动站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4.共建科研设备共享平台。遵从市场规则,通过政府支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检测仪器设备资源,打造科研检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面向我市研发及生产单位开放服务,降低研发成本。

(二)人才交流培养合作

1.共建人才培养平台。依托高校人才培养优势,市校共建人才培养平台。以党政干部、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为培训对象,探索建设经理学院;围绕赣南脐橙产业可持续发展,开展脐橙产业技术交流、技术人才培训,加强脐橙学院建设。

2.加强人才合作交流。选派技术干部和专职教师到政府部门、工业园区挂职;选派地方干部、企业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科研院所挂职或短期任教。

3.共同引进高层次人才。积极争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岗位设置,进一步建立健全柔性引进机制,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挂职、项目合作与攻关、技术顾问、人才租赁等形式,共同引进赣州重大项目建设急需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共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赣州市人才优惠政策。

4.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培训对接。推进科研院所在企业建立实训、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培训技能型人才,对赣州工业企业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三)成果转移转化合作

1.大力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推动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超市”,定期发布科技成果及科研项目,开展对接活动。高校、科研院所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园区、企业开展调研,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解决企业现实的技术难题并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服务。鼓励科技成果优先在我市产业化,支持市内企业优先受让高校、科研院所具有较大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的成熟技术或成果。

2.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在我市的应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保护和推广,促进和规范科技成果的开发、使用、转让和科技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成果完成人可获转移转化收益比例,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深入企业并将研发成果优先转移转化在我市企业。

3.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参与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形成知识、技术、人才、资本和高新技术产业密集高地。依托现有的各类工业园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进入园区,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大学科技园。依托特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特色产业大数据中心和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以两化深度融合、智能制造、“互联网+”为主攻方向,推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升园区重点优势产业制造水平。

(四)决策咨询服务合作

1.建设决策咨询服务平台。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学科齐全、人才密集以及与国内外智库交流广泛的优势,建设一批水平高,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智力研究机构。集聚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专家学者,探索建立金融研究院、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研究院、红色(客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研究院、地方立法研究院,形成一个具有前瞻性、多元化、高效能的决策咨询系统。

2.提供决策咨询服务。重点在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地方立法等赣州宏观经济发展及战略研究方面设立相应的专业咨询委员会,每个专业咨询委员会聘请若干名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参加,不定期向市政府提交专业咨询报告。充分发挥“江西省科学院赣南分院”作用,推进中科院学部咨询评议工作委员会每年来我市开展决策咨询。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市校合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阶段性合作计划。市校合作具体事宜,由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接,具体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市领导不定期带领相关部门现场办公,推进高校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需要深入对接。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自主创新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的申请及保护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坚持市场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的支持。同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鼓励、引导风险资本投入产学研合作项目,形成灵活的投融资机制。

(三)制定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各地在高校、科研院所进入各类工业园区或建立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赣州企业的科研项目申报、投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对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赣州企业申报科研项目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政策和项目经费的支持。

 

 

 

 

201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期:2016-01-19 有效范围: 江西 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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