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
赣市府字〔202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明〔2020〕5号),提出推行周末弹性作息、实行景区门票优惠、鼓励发行消费卡券、引导消费跨界等八条措施,为推动全市旅游市场尽快复苏繁荣,加快振兴疫后旅游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放旅游景区景点

在防疫保障措施到位、完善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鼓励景区景点按照《江西省关于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有序恢复开放。游客日均接待量不得超过日常游客接待量的百分之五十,实施预约入园。〔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启动“江西人游赣州”活动

发布引导奖励政策,2020年4-6月,省内其它地市进入赣州旅游的过夜旅游团队,每一个游客奖励地接旅行社30元。鼓励市内地接旅行社积极引客,吸引省内各地旅行社组团到赣州旅游。奖励资金由游客过夜住宿地受益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旅游年卡发行,激活“赣州人游赣州”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4月份为工会会员购买赣州旅游年卡(200元/张);2至4季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工会会员市内景区周末游活动。通过工会推动赣州旅游年卡发行,带动赣州人游赣州,扩大内需,激活市场。〔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行周末弹性作息,实行景区门票减免优惠

全市各地、各部门、国有企业结合工作实际,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休息,鼓励干部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参与旅游消费。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或从个人公休假中调剂补回。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5A级乡村旅游点周五下午实行门票半价优惠;鼓励引导酒店、餐饮、景区等行业,推出2.5周末游优惠大礼包。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5A级乡村旅游点自恢复开放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实行免门票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发放赣州旅游消费券,促进旅游消费复苏

4月份面向全国游客发放百万赣州旅游电子消费券,每人可以申领50元消费券,在4-6月份可以用于指定旅游景区购买门票、星级旅游饭店住宿消费;相关费用由受益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市民出游

在线上线下各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全市景区开放情况。组织开展2020“点赞赣州”景区打卡地、酒店民宿、客家美食等系列评选和文创产品设计大赛、精品线路推选推广、高铁旅游推广季等活动,推出“赣州放心游、康养游”产品。组织开展记者采风活动,在全市各媒体及县级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鼓励市民、游客积极出游、放心出游。〔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委网信办、赣南日报社、赣州广播电视台、赣州客家新闻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受到很大冲击,尤其是旅游业被按下了“暂停键”。为落实省政府出台《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明〔2020〕5号),增强我市旅游消费信心,推动旅游市场复苏繁荣,在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重点围绕景区景点开放、推动江西人游赣州、赣州人游赣州、推行赣州旅游年卡、实行2.5周末弹性作息、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6条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开放旅游景区景点。在防疫保障措施到位的前提下,鼓励景区景点按照《江西省关于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开放工作指南》,有序恢复开放,游客实施预约入园。

二是启动“江西人游赣州”活动。在4至6月份,省内其它地市进入赣州旅游的过夜旅游团队,每一个游客奖励地接旅行社30元。通过引客奖励,鼓励旅行社组织更多的省内其它地市团队过夜游客到赣州旅游,激活市场,帮扶企业复苏。

三是推进旅游年卡发行。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工会会员购买200元一张赣州旅游年卡,鼓励工会组织工会会员到景区旅游,通过工会带动“赣州人游赣州”,扩大内需。

四是推行周末弹性作息,实行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全市各地、各部门、国有企业结合工作实际,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休息,鼓励干部职工外出休闲度假,参与旅游消费。推出旅游惠民举措,吸引游客到景区景点旅游,刺激旅游消费。

五是发放赣州旅游消费券。4月份面向全国游客发放百万赣州旅游电子消费券,游客每人可以申领50元消费券,游客凭消费券在4至6月份可以在指定景区门票、星级馆店住宿消费。通过发放消费券,助力景区、住宿等旅游企业复苏,拉动内需。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宣传倡导“赣州放心游、健康游”,鼓励市民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放心出游。

通过政策的实施,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提振旅游消费,助力赣州旅游经济复苏。

日期:2020-04-01 有效范围: 江西 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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