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淮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淮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批复

淮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函》(淮政秘[2008]1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提出的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及税额征收标准,即:一等土地,每平方米10元;二等土地,每平方米8元;三等土地,每平方米6元。

二、土地等级划分及税额标准从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复。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08-04-08 有效范围: 安徽 淮北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