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政文〔2007〕38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泉政规〔2025〕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2007年全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基层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60号),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方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初步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应急保障能力,普遍提升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基层组织和单位负责人要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在分类指导上下功夫,在发挥优势上下功夫,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为应急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要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负责先期应急救援工作,控制现场态势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力争把灾害减低到最低程度。要充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基层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应急处置联动。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乡级人民政府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
二、落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基层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到边查边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网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员,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机构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同时报告县一级政府总值班室。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接报后,要按照预案规定与时限要求,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完善预警信息通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地预警功能要通过公用通信网络向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着力解决边远山区预警信息问题,努力构建全方位的预警信息覆盖网络。
(四)开展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基层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五)协助做好恢复重建。基层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订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社区和乡村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
三、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建设
(一)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扎实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学校要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将应急管理作为基层管理和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同时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创建应急联动机制。
(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企事业、学校的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通过演练和应急实践不断修订完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参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办)印发的《泉州市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参考文本》,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组织修订基层应急预案,做好各类预案的衔接、备案等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应急预案覆盖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实际,积极组建由村居(社区)民兵、预备役人员、联防队、义务消防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等组成的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一级卫生、城管、国土、农业、林业、渔业等管理站的应急救援作用,强化协调联动。要加强基层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平时加强防范,险时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易发或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为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和通信设施,定期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与教育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乡镇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村镇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备、避难场所建设,提高乡村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城市社区要严格功能分区,特别是城中村、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等高风险地区,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电信、天然气、自来水、电力、市政等主管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有条件的社区,可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配套办法,逐步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尽快完善应急管理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应急资源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制定保险、抚恤等政策措施;不断探索利用保险等各种市场手段防范、控制和分散风险;研究制定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和规范社会各界从事应急志愿服务;研究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形成团结互助、和衷共济的社会风尚。
四、推广应急管理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当前,各级政府应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推广我市开展的应急管理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将应急管理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推进社区、村居、学校和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应把当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各级政府第一把手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亲自过问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是抓好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应急保障能力的建设,为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及时解决基层应急管理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基层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二)做好规划统筹。各级政府要将基层应急管理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当中, 认真做好规划统筹安排,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用于应急管理和公众安全服务上来。
(三)切实强化管理。各级政府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实施从预案编制与启动、预警预测与发布、信息分析与研判、应急物资储备与救援队伍建设、善后处理与灾后恢复、事件评估与总结等全过程的管理。
(四)推广典型示范。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做到预警到乡镇、预案到村居、社区,按职责全面推进工作。基层应急管理应基本具备“六有”:一是有编制基层应急预案;二是有设立应急值班室;三是有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四是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五是有应急物资储备;六是有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和教育。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