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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贯彻《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期3年】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贯彻《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保政办规〔2023〕2号

税谱®提示:根据《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保政规〔2024〕5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国家政策另有实施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具体政策涉及到的支持范围、申报要求、申报程序等内容如有更新,以实际申报要求为准,本细则适用范围及遵循原则按照《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规定。

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贯彻〈河北省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已经2023年10月20日市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保定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3-11-03 有效范围: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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