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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市管〔2025〕20号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以市局名义制发的4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附件3)。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清理结果

1

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及20个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2016〕64号

继续有效

2

关于印发《农贸市场调整和撤销星级市场称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市管〔2016〕218号

继续有效

3

关于贯彻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杭市管〔2016〕228号

继续有效

4

关于印发《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市管〔2016〕238号

继续有效

5

关于印发《杭州市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市管〔2017〕106号

继续有效

6

关于《重新明确杭州市气瓶充装单位自有产权瓶数量规定》的通知

杭质特〔2017〕222号

继续有效

7

关于印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通知

杭质法〔2018〕28号

继续有效

8

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出具企业信用证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杭市管〔2018〕86号

继续有效

9

关于印发杭州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政约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杭市管〔2018〕102号

继续有效

10

《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通知》

杭质计〔2018〕157号

继续有效

11

关于公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市管〔2018〕190号

继续有效

12

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已被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强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杭市管〔2020〕38号

继续有效

13

杭州市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杭市管〔2020〕93号

继续有效

14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意见

杭市管〔2020〕134号

继续有效

15

关于公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市管〔2020〕195号

继续有效

16

关于食品经营违法案件适用免予处罚的指导意见

杭市管〔2021〕53号

继续有效

17

关于印发《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杭市管〔2021〕64号

继续有效

18

关于印发《杭州市商事登记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市管〔2021〕91号

继续有效

19

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市管〔2021〕93号

继续有效

20

关于印发《杭州市民生计量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杭市管〔2021〕120号

继续有效

21

关于修改《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3件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杭市管〔2021〕132号

继续有效

22

关于印发《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市管〔2021〕134号

继续有效

23

 杭州市标准化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杭市管〔2022〕36号

继续有效

24

 杭州市“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杭市管〔2022〕79号

继续有效

25

 杭州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杭市管〔2022〕93号

继续有效

26

《杭州市建设项目电梯设计及选型配置管理办法》

杭市管〔2022〕96号

继续有效

27

 杭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杭市管〔2022〕102号

继续有效

28

 杭州市小蔬菜门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杭市管〔2022〕119号

继续有效

29

《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杭市管〔2022〕125号

继续有效

30

 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杭市管〔2022〕127号

继续有效

31

《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已被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废止】

杭市管〔2023〕13号

继续有效

32

关于公布《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杭市管〔2023〕23号

继续有效

33

 杭州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定

杭市管〔2023〕92号

继续有效

34

 杭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杭市管〔2023〕144号

继续有效

35

《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已被《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废止】

杭市管〔2023〕145号

继续有效

36

《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失信联合惩戒闭环工作指导意见》

杭市管〔2023〕169号

继续有效

37

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2023〕179号

继续有效

38

 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市管〔2024〕54号

继续有效

39

《杭州市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实施细则(试行)》试行期2年

杭市监〔2024〕81号

继续有效

40

关于印发《杭州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委托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杭市监〔2024〕137号

继续有效

41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杭州市网络餐饮外卖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市监〔2024〕144号

继续有效

42

《关于印发合伙企业登记(备案)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监〔2024〕152号

继续有效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废止理由

1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定》

杭市管〔2016〕85号

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分别于2019年、2020年进行修订,该文件所附《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已无存在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按《浙江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浙药监规〔2021〕6号)执行,故予以废止。

2

《杭州市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杭市管〔2018〕147号

予以废止

已被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国市监稽规〔2023〕6号)的有关条款覆盖替代,故予以废止。



附件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失效理由

1

《关于做好〈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废止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杭市管〔2018〕109号

宣布失效

《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已于2018年4月11日废止。为做好废止后相关工作,保证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市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废止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杭州市著名商标”字样允许使用至有效期满之日,之后不得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不得再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2016年,全市评选最后一批“杭州市著名商标”,有效期是5年。2021年,最后一批“杭州市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本文件调整对象已消失,故宣布失效。

2

《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

杭市管〔2022〕46号

宣布失效

本文件是新冠疫情防控时期推出的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有效之举。有关工作任务已经完成,或由后续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所吸纳,故宣布失效。

3

《关于优化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指导意见》

杭市管〔2022〕99号

宣布失效

本文件是新冠疫情防控时期推出的优化监管执法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有效之举。有关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后续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及我市《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作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要求。故宣布失效。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日期:2025-02-25 有效范围: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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