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威国资发〔2019〕141号)同时废止。
附件: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业务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业务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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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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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完善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和财务信息化 |
1.建立健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对企业各项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推进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3.推进建立集中统一的财务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财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全面融合; 4.推进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提高企业财务人员能力素质。 |
基本分: 按照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减分: 1.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的(包括:制度缺失、存在缺陷、过期失效、修订滞后等),每项扣2分; 2.集团与权属企业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不统一,未建立并动态完善集团统一会计核算平台的,每项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 3.企业多层次的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资金集中管理体系、财务信息化建设不健全、不完善的,每项扣1分,本项最多扣5分; 4.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出现明显核算错误、反复出现类似会计差错或发生财务违规行为的,每项扣2-5分; 5.企业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财会人员选用、培训、管理的标准、内容不明确,执行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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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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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实施财务决算管理 |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体系,完善决算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组织编制财务决算,保证决算真实客观,提高决算质量。 |
基本分: 按照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减分: 1.因财务总监自身原因应审未审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扣20分; 2.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体系不健全,每项扣2分,本项最多扣10分; 3.企业财务决算编报不规范(包括:决算编制范围不完整、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决算报告中的有关数据勾稽关系不准确、分析说明不清晰、报告内容不完整、报告附件不齐全等),每项扣2分; 4.企业财务决算中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调节利润、期初权益及其他重大会计差错等事项的,每项扣5分,本项最多扣20分;对企业财务信息真实性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扣20分; 5.财务总监阻挠中介机构或相关审计实施人员揭示披露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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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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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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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实施预算管理 |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组织编制预算,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使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相衔接,加强预算分析、考核,保证预算编制规范、执行有效。 |
基本分: 按照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减分: 1.企业未建立预算管理工作体系的,扣20分;预算管理工作体系不完善的(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分析、监督、考核体系不衔接、不规范等),每项扣3分; 2.由于财务总监自身原因未签署预算审核意见的,扣20分; 3.未及时上报年度、半年度、中期调整预算报告的,每项扣2分; 4.企业预算编制不规范的(包括:编制范围不完整、编制基础和依据不充分、数据不准确、勾稽关系错误等),每项扣2分; 5.预算报告的内容不完整、分析说明不清晰不深入、对主要预算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不具体、预算报告相关附件材料不齐全的,每项扣2分; 6.财务预算与各专项预算不衔接,并且所提供原因不充分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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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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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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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编报财务快报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
按时审核、及时报送财务快报和分析报告,保证财务快报数据和分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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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按照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减分: 1.因财务总监自身原因应审未审财务快报和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扣10分; 2.财务快报编报不规范(包括:编制范围不完整、未按时报送财务快报和分析报告、快报数据不准确、勾稽关系不正确等),每项扣1分; 3.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中未对快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及原因进行具体分析的、分析报告内容不全面、不深入,流于形式的,每项扣2分,本项最多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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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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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审核监督企业重大财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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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清产核资、资产清查、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外捐赠等财务事项进行监督审核,并出具独立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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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按照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减分: 1.因财务总监自身原因,未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清产核资、资产清查、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外捐赠等财务事项进行审核,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扣5分; 2.未经市国资委同意,层层下放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清产核资、资产清查、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外捐赠等财务管理事项审批权限的,扣2分; 3.经财务总监审核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清产核资、资产清查、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外捐赠等财务事项,在审计、督导检查及稽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每项扣1分。 4.财务总监处理重大财务事项程序不规范,发挥作用不主动、不充分的,每项扣2分; 5.滥用财务总监业务商讨机制,将非疑难事项提交协商的,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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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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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企业融资工作,组织做好资金计划,关注企业资金风险,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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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按照财务总监工作职责,达到工作目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减分: 1.企业资金计划制定不科学、不规范,不符合政策导向,不能为企业谋划低成本资金等,每项扣5分; 2.未经批准开展预算外融资的,扣10分; 3.企业出现资金风险,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债务逾期或其他不良后果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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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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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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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审核、审计、检查、督导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
根据决算审核、审计、检查、督导工作发现财务相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
基本分: 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根据措施及时整改,得基本分。 减分: 1.未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未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的,每项扣2分,本项最多扣5分; 2.未按照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扣3分; 3.整改后未形成长效机制,或整改后再次发现同类问题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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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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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联签规定 |
严格按照联签制度对《威海市市属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联签事项进行联签。联签中对拒签事项应及时跟踪关注,并将企业执行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国资委。 |
基本分: 按照工作职责的规定,认真执行联签制度的,得基本分。 减分: 1.由于财务总监自身原因发生的应签未签事项及无正当理由拒签事项的,每次扣5分; 2.对以正当理由拒签的事项,发现企业仍然组织实施,财务总监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 3.对董事会通过的事项有不同意见,联签后,未及时将相关意见报送市国资委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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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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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 |
严格执行书面工作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市国资委报送常规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 |
基本分: 按照工作职责的规定,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制度的,得基本分。 减分: 1.未按要求报送常规报告的,每次扣2分; 2.未按要求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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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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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目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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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承担专项财务工作任务 |
按照市政府、市国资委等要求,完成承担的专项财务工作。 |
基本分: 按照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项财务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 减分: 工作过程中存在组织不力、流于形式、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完成或未按时完成市政府、市国资委安排的专项财务工作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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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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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别事项 |
对财务总监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形成损失的,根据《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财务总监责任,并相应扣减财务总监考核得分:财务总监未规范履行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存在违规行为等,扣减10%-50%的业务考核得分;造成一般资产损失的,扣减50%的业务考核得分;造成较大资产损失的,扣减70%的业务考核得分;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扣减100%的业务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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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加分说明 |
加分标准 |
考核 基本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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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分项 |
鼓励财务总监积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企业经营实际选择适当的课题深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见解。 |
调研报告经市国资委审核后,在市《改革工作动态》《威海通讯》等市级信息平台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改革与制度创新》《山东改革专报》《山东省地方改革案例》等省级信息平台发表的,每篇加3分;在《山东国资》、“山东改革”“山东国资资讯”微信公众号,山东大众日报、大众网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国资报告》《国企管理》等国家级信息平台发表的,每篇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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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平台或媒体以每年公布为准 |
注:每项内容按评分标准评分,基本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