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和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常住建〔2025〕131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的规定,我局对5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对其中的1件宣布为废止,其余4件继续有效,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0月21日,现予以公布。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10-20
有效范围: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