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平台认定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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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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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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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性质 |
□综合性产业园 □专业性行业性产业园 □专业性行业性市场 |
载体性质 |
□线下 □线上+线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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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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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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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场所 |
场所面积 |
㎡ |
场所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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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式 |
□新建 □改建 |
投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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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方式 |
□自运营□委托 |
运营团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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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可为入驻 企业提供的服务(选择打√) |
□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注册登记□证照审批 □开业指导□装修入驻□物业服务□平台搭建 □融资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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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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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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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重庆市市级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绩效评估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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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上限 |
评价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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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产业发展情况 |
1.1线下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数量 |
10 |
线下入驻企业,每入驻1家得0.2分,入驻规模以上企业的,每入驻1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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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线下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收情况 |
12 |
线下入驻企业营收每达到1000万元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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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产业园纳税情况 |
12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纳税每达到5万元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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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线上或协议入驻服务业企业营收情况 |
5 |
线上或协议入驻服务业企业营收每达到1亿元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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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社会事业情况 |
2.1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服务用人单位数 |
8 |
按照产业园线上线下入驻企业服务企业家数,每服务10家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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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促进就业人数 |
8 |
按照产业园线上线下入驻企业服务劳动者人数,每促进就业100人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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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助力行业创新情况 |
3.1产业园及入驻服务业企业完成行业科研课题数量 |
4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每取得1项行业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行业部门主办刊物发表,调研或研究成果被市人力社保局采纳,服务产品取得知识产权或著作权)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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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产业园组织开展行业活动情况 |
4 |
组织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培训、沙龙、论坛等活动,参会规模超过50人的,每场活动得0.5分。参会规模超过100人的,每场活动得1分。参会规模超过150人的,每场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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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产业园组织参加行业活动情况 |
3 |
产业园组织参加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每参加1场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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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园运营情况 |
4.1产业园运营管理基础情况 |
5 |
产业园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得0.5分。运营团队专职工作人员每1人得0.5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每1人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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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产业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
5 |
按照产业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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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产业园服务满意度 |
5 |
按照入驻企业满意度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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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产业园安全生产情况 |
5 |
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全面落地执行,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5分。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基本执行到位,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3分。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较差,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1分。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或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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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引领示范发展情况 |
5.1价值导向 |
5 |
坚持正确思想导向且监督、宣传制度完善的得5分。发生错误导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有关部门惩处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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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产业园组织行业宣传活动情况 |
4 |
相关工作成效被区县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1次得0.5份,被市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1次得1分,被中央或部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1次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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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产业园及入驻企业所获荣誉 |
5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含从业人员)获得区县级政府、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具有全国影响力商业平台荣誉每项得0.3分,获得市级部门荣誉每项得0.5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荣誉每项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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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违法违规情况 |
——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核实或处罚的,每发生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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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重庆市市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绩效评估评分表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上限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1.促进 服务业 发展情况 |
1.1线下入驻服务业企业数量 |
10 |
线下入驻企业,每入驻1家得0.2分,入驻规模以上企业的,每入驻1家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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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线下入驻服务业企业营收情况 |
6 |
线下入驻企业营收每达到2000万元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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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产业园纳税情况 |
6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纳税每达到5万元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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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线上或协议入驻服务业企业营收情况 |
5 |
线上或协议入驻服务业企业营收每达到1亿元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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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特定行业或提供特定服务情况 |
2.1服务特定行业企业情况 |
13(2.1、2.2选其一) |
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服务特定行业规模以上企业1家得0.5分。(2.1、2.2选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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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特定业务服务企业情况 |
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特定业务每服务企业1家得0.1分。(2.1、2.2选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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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特定行业输送人力资源情况 |
13 (2.3、2.4选其一) |
输送本科及以下学历每10人得0.1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10人得0.5分、A—D卡等高层次人才每1人得0.5分,帮助引进院士等领军顶尖人才每1人得5分。(2.3、2.4选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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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特定业务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特定业务服务人才资源开发,服务本科及以下学历每10人得0.1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10人得0.5分、A—D卡等高层次人才每1人得0.5分、院士等领军顶尖人才每1人得5分。(2.3、2.4选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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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助力 行业 创新 情况 |
3.1产业园及入驻企业完成行业科研课题数量 |
5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每取得1项行业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行业部门主办刊物发表,调研或研究成果被市人力社保局采纳,服务产品取得知识产权或著作权)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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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产业园组织行业活动情况 |
5 |
组织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的培训、沙龙、论坛等活动(参会规模50人及以上),每场活动得0.5分。有厅级领导参加的,每场活动得1分。有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参加的,每场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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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产业园组织参加行业活动情况 |
3 |
产业园组织参加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每参加1场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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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园运营 情况 |
4.1产业园运营管理基础情况 |
5 |
产业园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得0.5分。运营团队专职工作人员每1人得0.5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每1人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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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产业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
5 |
按照产业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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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产业园服务满意度 |
5 |
按照入驻企业满意度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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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产业园安全生产情况 |
5 |
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全面落地执行,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5分。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基本执行到位,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3分。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较差,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1分。产业园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或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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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引领 示范 发展 成效 |
5.1价值导向 |
5 |
坚持正确思想导向且监督、宣传制度完善的得5分。发生错误导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有关部门惩处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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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产业园组织行业宣传活动情况 |
4 |
上报行业信息被市级部门采纳,每篇得0.5分,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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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产业园及入驻企业所获荣誉 |
5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含从业人员)获得区县级政府、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具有全国影响力商业平台荣誉每项得0.3分,获得市级部门荣誉每项得0.5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荣誉每项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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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违法违规情况 |
—— |
产业园及入驻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核实或处罚的,每发生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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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重庆市市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人才)
市场绩效评估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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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上限 |
评价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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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建设情况 |
1.1市场功能归集情况 |
4 |
根据招聘、培训、档案、测评、咨询、创投、融资、人力资本交易等服务职能的设置情况,每设置1项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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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场化服务效能 |
3 |
针对市场及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营收每达到50万元(不含代收代付)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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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情况 |
4 |
市场入驻服务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每家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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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设置人力资源数据库情况 |
10 |
搭建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数据库并动态更新,数据库规模每100人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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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情况 |
2.1服务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数量 |
10 |
服务本科及以下每100人次得0.1分。服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50人次得0.1分。服务A—D卡等高层次人才每10人次得0.1分。服务院士等领军顶尖人才每1人次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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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促进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就业 |
10 |
促进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在渝就业,本科及以下学历以上每人得0.0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以上每人得0.2分,A—D卡等高层次人才每人得1分,院士等领军顶尖人才每人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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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成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开发科研 |
5 |
市场及入驻企业每取得1项针对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开发利用的研究成果(在市级以上行业部门主办刊物发表、调研或研究成果被市人力社保局采纳、服务产品取得知识产权或著作权)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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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开发利用活动组织情况 |
5 |
组织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的培训、沙龙、论坛等活动(参会规模50人及以上),每场活动得0.5分。有厅级领导参加的,每场活动得1分。有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参加的,每场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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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助力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创业情况 |
10 |
每新孵化1家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设立的企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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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运营情况 |
3.1市场运营管理基础情况 |
5 |
市场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得0.5分。运营团队专职工作人员每1人得0.5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1人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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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人力资源服务满意度 |
10 |
按照特定类别人力资源(人才)服务满意度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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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服务平台入驻企业满意度 |
5 |
按照入驻企业满意度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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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安全生产情况 |
5 |
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全面落地执行,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5分。市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基本执行到位,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3分。市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较差,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得1分。市场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或发生安全事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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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领 示范 发展 成效 |
4.1价值导向 |
5 |
坚持正确思想导向且监督、宣传制度完善的得5分。发生错误导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受到有关部门惩处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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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市场组织行业宣传活动情况 |
4 |
上报行业信息被市级部门采纳,每篇得0.5分,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或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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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场及入驻企业所获荣誉 |
5 |
市场及入驻企业(含从业人员)获得区县级政府、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具有全国影响力商业平台荣誉每项得0.3分,获得市级部门荣誉每项得0.5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荣誉每项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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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违法违规情况 |
—— |
市场及入驻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核实或处罚的,每发生1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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