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5-11 青财工字【2023】407号
税谱®提示:根据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保留)、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青海省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USHUI.NET®提示: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工字〔2020〕1316号)、《青海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20〕333号)、《青海省互联网平台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22〕475号)、《青海省促消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工字〔2020〕1315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未明事项,通过年度专项资金有关通知予以明确。



文件正文见附件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21-01-21                青财工字【2020】1316号


实施期限至2024年。《青海省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建字〔2014〕1960号)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青海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3-05-11 有效范围: 青海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