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等4部门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19年4月15日 冀财税【2019】2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2023年新出台《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冀财税〔2023〕20号)
文件正文见附件
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sszc/zxwj/201904/P02019042261627381807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