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11月28日冀财规〔2023〕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16号)同时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3-11-28 有效范围: 河北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