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11月28日冀财规〔2023〕9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22】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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