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12月13日 冀财金〔2022〕58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