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11月25日 冀财资〔2024〕110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冀财资[2021]156号)同时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4-11-25 有效范围: 河北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