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科成市规〔2020〕1号
税谱®提示:根据《 2024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4年12月18日》规定, 保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鼓励我省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docx【见附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