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央财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年12月27日冀财资环〔2024〕11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2月28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4-12-27 有效范围: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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