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
2009年2月18日 冀政办〔2009〕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冀政字〔2015〕50号)规定, 继续保留。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房地产开发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已经2009年2月17日省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09-02-18
有效范围: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