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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重要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重要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05月13日冀财规〔2022〕1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2-05-13 有效范围: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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