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国土资开发〔2016〕33 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3年10月18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规范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现将《吉林省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6 年 11 月 21 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日期:2016-11-21
有效范围:
吉林
吉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