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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齐政办规〔2022〕9号

税谱®提示:根据《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齐政发〔2023〕40号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网络体系

(一)县(市)区级政府应当将县(市)区级物流园区建设纳入“十四五”整体规划,利用1—2年时间建设一个功能完善的物流园、仓储中心,建设标准的库房、办公区、配套停车位等,引导物流、寄递企业集中入园经营,并为进入园区的物流寄递企业提供规费、用工等方面必要的扶持。[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加快建设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对新设立的乡村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包括邮政企业投资升级村邮站以“邮快合作”方式实现快递服务进村),经企业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级政府按照每个站点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县(市)区级政府负责整合村邮站、农村商超、客运站点、基层供销社等资源,改扩建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或在村委会设置村级综合服务站,满足寄递物流服务需求,2022年底前,实现对全市所有建制村的全面覆盖。[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完善畅通农村寄递物流运输服务体系

(一)加快邮政企业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村邮路汽车化改造进程,持续优化农村投递线路,将各区的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今年改造计划当中。2022年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完成邮路汽车化达标改造,满足“一网多用”的需求。[市邮政管理局牵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大力发展“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模式,推进农村地区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广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模式。2022年底前,完成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班线推行代运邮件快件,有效拓展交邮快合作。[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供销社、农村地区特色冷鲜产业合作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开展冷链配送服务。将相关冷链运输车辆购置和仓储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规划,享受支持冷链体系建设有关补贴政策。[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健全灵活稳定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体系

(一)全面完成村邮站升级改造,实现邮政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达到稳定运营。2022年底前,乡镇邮政网点全面拓展代缴代办各类农村公共服务业务,达到“一点多能”。[市邮政管理局牵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推进“快递进村”,快递企业通过驻村设点、邮快合作、交邮合作等多种渠道进村服务,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建制村全部通快递。为巩固提升“快递进村”成果,县(市)区级政府将农村寄递物流运营体系纳入相关巩固服务建设范畴,落实支出责任,对非乡镇所在地的建制村快递运营达不到盈亏平衡的,由县政府按照2022年每单0.3元、2023年每单0.2元、2024年每单0.1元给予进村服务快递企业连续3年财政补贴。[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四、推动寄递物流与农村特色产业相结合

(一)发挥农村邮政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快递服务现代农村示范项目,引领拉动农村产业规模发展。2022年底前,在全市建立1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2025年底前,力争在全市打造1个以上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力争打造3个快递年业务量超过100万件的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畅通农村地区寄递物流通道,助力农村产品外销。鼓励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企业立足县域特色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县(市)区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的对接,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县(市)区级政府对农村电商快件给予资金扶持,按照2022年每单2元、2023年每单1元的标准,对从乡镇、村屯寄出的特色农产品邮件快件给予财政补贴,降低农产品邮寄成本,助力农村电商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信息化综合化水平

(一)充分发挥各地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平台资源作用,2025年底前,县(市)区级政府统筹建设或整合利用智慧农村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运营管理,将农村寄递物流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乡村建设规划。[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支持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信息化服务能力。商务、农业农村、供销等部门要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生产、销售信息统计分析,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促进产需有效对接。[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落实农村寄递物流服务组织保障工作

县(市)区级政府要进一步规范政府政策资金扶持的电子商务企业及农村物流运输企业,引导物流运输企业所属网点、经营投放站点、运输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按址、按需投递。加强对承载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和市场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整顿,对存在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的、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2-12-02 有效范围: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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