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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10月28日冀财规〔2021〕1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 2021年10月29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9]16号)同时废止。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1-10-28 有效范围: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