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简易建筑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简易建筑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03月01日冀财规〔2022〕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2-03-01 有效范围: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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