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5日 冀财资环〔2020〕66号
部分内容已在冀财规〔2023〕3号文件修改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0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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