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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08月25日 冀财资环〔2020〕66号

部分内容已在冀财规〔2023〕3号文件修改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2020年8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0-08-25 有效范围: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