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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期5年】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02月16日 冀财建〔2023〕2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规〔2025〕3号》规定, 保留。

税谱®提示: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北省财政厅官网 日期:2023-02-16 有效范围: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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