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02月16日 冀财建〔2023〕20号
税谱®提示: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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